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分 类:统战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会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港澳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内 容:
案由:
共建人文湾区是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而加强与港澳的文化交流合作,是打造“人文湾区”的核心内容,对实现湾区文化认同、民心相通,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和广东省重视对港澳的文化交流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1.文化市场准入政策的兼容性有待提升。相对于经济交流合作,内地与港澳之间的文化交流内容更可能存在价值评判与意识形态差异,文化市场准入政策的不兼容性表现较为突出。港澳的文化市场准入政策对接国际标准;而广东实施有条件批准企业进入文化市场,项目审批方面管控较严格,给“一会三地”、艺术品常展、跨境演出、艺术家交流等带来困难。
2.文化交流依赖政府主导,多层次交流机制尚未健全。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丰富的民间文化资源,但一直以来我省与港澳之间的文化交流较多依赖政府或者政府授权单位,主要开展文化项目建设、交往以及为数不多的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环保等事业性交往,缺乏多层次、多维度、专业化的交流机制,与港澳地区主要依靠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通过市场运作的交流方式对接不顺畅。
3.文化交流的双向认同尚未建立。与内地对港澳基于中华传统的天然认同不同,港澳文化虽然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但大量吸收融合了英、葡为代表的政治、社会及文化传统,形成了在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方面有别于粤文化的内涵和风格,随着与内地融合的深入,香港部分市民对国民身份认可、国家观念认同及价值认同感到迷茫。
4.现有交流合作形式和内容的民众接受度不足。一是港澳居民获取内地文化信息的渠道不通畅,限于收看渠道和习惯,“大湾区之声”电台和“粤港澳大湾区广电联盟”在港澳民众中的受众有限。二是现有文化交流的意识形态特征过于明显,港澳居民不易接受。反之,今年几位香港明星参加内地某综艺节目,引发“大湾区哥哥”热门话题,此做法值得关注。
建议:
1.探索适用于大湾区文化交流的管理政策,畅通交流路径。一是探索文化管理政策创新,携手港澳共同制定适用于“双合作区”的文化管理政策。建议在重点的文化思想领域实行干预性管理;在一般的文化市场或一些娱乐化的文化产品领域,适当弱化干预性管理。二是向国家争取一些文化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授权。简化港澳企业及个人来粤文化活动审批程序;争取粤语电影、电视剧审批权限落地广东,放宽港澳资金投资影视制作、合拍电影、影视人才引进等的限制性政策。
2.建立多方参与的文化交流机制,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一是建立由政府、学术界、民间文化机构、文化企业等组成的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发展促进委员会,加强与港澳文化学界、业界的对接和常态化合作沟通,共同策划、发起和组织三地文化交流活动。二是建立多元包容的交流机制,进一步开放文化市场,培养有竞争力的社会组织、民间机构等市场主体,支持市场主体创立大湾区文化交流协会、联盟、基地等组织,以多种形式增进合作。三是设立粤港澳民间文化交流合作基金,除广东省政府财政拨款外,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并开放文化交流合作项目的申报权限,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与港澳文化交流合作事业中来。
3.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化交流,打好国家认同基础。一是加强三地大学生常态化交流,扩大合作办学范围,招收更多港澳学生;在“双合作区”为港澳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充分发挥“粤港澳高校联盟”的平台作用,推进各种形式的三地青年文化交流、教师访学、项目合作等,扩大交流面;邀请港澳高校参与对国内西部落后地区高校的师资援助、学生培养等工程。二是举办音乐、动漫、电竞等赛事交流。利用港澳和广东成熟的音乐、动漫、游戏产业优势,举办音乐赛事、漫展活动、电竞比赛等,形成有吸引力、感染力的活动品牌;构建相应线上粉丝交流平台,增强三地青少年的群体交流,以“趣缘接近性”带动情感亲近性。
4.建一个平台、唱一首歌、讲一个故事,串起湾区乡愁。一是借助我省现有的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所享有的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活跃在民间社会的各种力量,建设覆盖港澳的新媒体平台。二是以数字化技术搭建新型文化交流信息发布平台,创建数字文化交流机制。将分散在各个组织、机构、平台、企业的文化重要交流信息聚合起来,联合各类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文旅app等,配合传统订阅邮件、线下资讯整合发布等方式,形成统一的文化资源发布渠道。三是政府牵头与各大媒体平台合作,举办“谱写湾区的歌”粤语歌曲大赛、自媒体作品大赛等,征集湾区人的音乐旋律,书写湾区人的生活、工作、恋爱、奋斗等故事,从普通人视角传播湾区价值,形成“湾区人”整体形象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