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龄化背景下构建安宁疗护体系的提案

2022-01-18 10:55:57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分  类:医卫体

  办理类型:

  内  容:

  我国老龄人口呈超快速发展的特征,仅用20年时间老龄人口增长80%,预计“十四五”期间,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有关数据显示,我国78%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40%的老人在痛苦中离世,80%临终前不能自理。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恶性肿瘤发病率持续上升,安宁疗护社会需求日益增长,被纳入应对人口老龄化这个大战略框架之中。

  截至 2020年底,我省60岁以上户籍人口1498万人,占总人口的15.27%,加上流动人口将超过16%,人口老龄化也成为影响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议题。2019年,我省4个城市被选定为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2个城市被列为第二批省级安宁疗护工作试点市。安宁疗护作为一个新的事物,从全省乃至全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目前我省安宁疗护体系建设仍有不少困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1.安宁疗护相关政策碎片化,尚未形成相应体系。目前,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尚未出台关于安宁疗护的统一政策,积极老龄化视角下的安宁疗护政策更是稀缺和零散。一方面是政策制定部门之间缺乏协同统筹,迫切需要部门的融合和协调;另一方面,相关政策规划较为宏观且数量少覆盖面小,对现实服务的指导性意义较弱,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比如,服务内容、标准和流程等缺乏统一规范,财政支持保障制度有待完善,医保支持力度有待加大等。

  2.安宁疗护收费标准不明确,不利于机构生存。据了解,当前安宁疗护尚未有统一的服务和收费标准,以控制症状提高生存质量为主,由于收费标准不明确,安宁疗护服务项目普遍处于无赢利或亏损状态,长此以往不利于进一步推广和发展。

  3.安宁疗护从业人员较为缺乏且分布不均。当前我省尚无安宁疗护培训专业基地,职业化程度低,专业晋升和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从业人员较为匮乏,且多集中在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人才缺口较大且分布不均,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4.安宁疗护学科建设尚未完善,社会认同度较低。从我省乃至全国的高校来看,安宁疗护学科建设较为滞后,相关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制定不足。据了解,目前我省只有汕头大学有开设安宁疗护研究生专业,安宁疗护仍未被广泛认知,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较低。

  建议:

  1.加强部门统筹联合,完善老龄化视角下的安宁疗护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一是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民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对碎片化政策进行整合,制定能够指导实践的政策法规。由卫健部门牵头,会同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制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质量要求、人才培养等政策及配套实施细则,从老龄化视角下着力推动安宁疗护政策体系建设。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将安宁疗护纳入民生实事,在财政资金安排上给予一定保障。制定以奖代补方案和验收评比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已建成的试点机构病区进行资金补助;同时,财政预算给予资金安排向社会和市场释放支持安宁疗护服务事业发展的积极信号。

  2.发挥公立医院示范引领示范作用,逐步构建家庭-社区-医院三位一体安宁疗护模式,实现全省覆盖。加强公立医院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公立三甲医院安宁疗护样板,逐步规范和完善安宁疗护服务,依托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信息系统,构建“一站式”安宁疗护平台,推进家庭-社区-医院三位一体安宁疗护模式,推动安宁疗护与医养结合融合发展。建议从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向经济欠发达的粤东西北地区推广,发挥医联体作用,逐步向基层社区/农村地区延伸,逐步实现全省覆盖。

  3.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完善安宁疗护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双重保障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商业为补充,社会组织救助联动的方式推进安宁疗护保障体系的完善,推动安宁疗护可持续市场化运作。一是加大医改资金的支持力度。争取增设安宁疗护医疗项目及提升床日定额付费标准,积极探索安宁疗护型家庭病床。同时,逐步开展试点工作,将心理疏导等人文关怀性治疗项目纳入保险体系;二是积极推动长期照护险的试点落实,推动长期照护险/安宁疗护试点。

  4.充分发挥慈善机构作用,撬动社会力量,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发挥慈善组织在安宁疗护中服务和筹资的功能,通过公益创投项目等、专项工作基金形式撬动各界社会力量投入安宁疗护;创办安宁疗护基金,拓宽融资渠道,保障低收入群体、困难老人的安宁疗护保障。

  5.完善学科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素。一是建立健全专家库。从各试点机构及相关的部门医疗机构遴选安宁疗护工作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安宁疗护专家组,对各试点机构实施专业指导、会诊等;二是从高校学科建设到职业教育培训等完善安宁疗护教育体系,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标准,构建多元化参与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