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托“新基建”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智慧化改造的提案

2022-01-18 11:17:02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会办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广播电视局

  内    容:

  智慧社区建设作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国家城镇化发展的新战略,也是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创新模式。2020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老旧小区智慧化改造提升力度的工作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城镇老旧住宅小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与使用环境的不适应性越发凸显,安全、适老、节能、环保、便捷、宜居等方面的问题必须直面应对。而5G、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极大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居住安全和治理水平。

  一、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状

  (一)政策体系日趋完善。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改造的范围、内容、专项规划编制、资金筹措、协调机制等措施。

  (二)财政支持力度加大。2021年全省投入财政资金近百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21.92亿元,较上年增长69%,促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落地见效。

  (三)小区试点成效凸显。例如:佛山禅城区张槎街道联运小区围绕消防安全、场地道路、电梯加装、停车位规划、环境绿化、公共设施增设、围墙立面等7大方面推进改造。

  (四)智慧服务亮点纷呈。广州越秀区旧南海县社区作为广东省首个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示范区,打造“多元赋能、减负便民”智慧社区,实现自动推送垃圾分类及堆放信息,在线“视频巡逻”及异常预警等功能。

  二、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智慧化改造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技术赋能意识不强。目前,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内容主要涉及“三线下地”、管线迁移、雨污分流等硬件设施,而信息技术赋能社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智慧化应用相对缺乏。

  (二)社会力量参与投入不足。老旧小区智慧化改造单靠政府出资出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企业、社会组织、居民共同参与建设,构建智慧平台应用生态,建设有效的、可盈利的商业模式。

  (三)智慧平台应用场景较少。老旧小区信息平台的应用侧重于行政及基本的通知、宣传、缴费等功能,而智能感知、应急辅助(火灾识别、高空坠物监控)、智慧安防等便民应用较少。

  三、关于依托“新基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智慧化改造的建议

  (一)摸清底数、统筹规划,将老旧小区智慧化改造纳入智慧城市建设

  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基础数据摸底调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空间信息基础数据库。将智慧社区建设要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作为提升类改造内容之一。抓住5G网络升级契机,推动“铜退光进”及三线整治。统一设计线路、集中安装,推动电线电缆走线规则、美观实用。

  (二)引入资本、互利共赢,探索老旧小区智慧化改造投融资模式

  吸引各类专业机构参与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完善老旧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互利共赢的投融资模式,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投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方式,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市政管网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同时积极申请上级财政补助、预算内投资。

  (三)财税激励、精准扶持,出台老旧小区智慧化改造配套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在贷款额度、利率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老旧小区改造差异化政策支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视运营周期、还款现金流、借款人能力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延长贷款期限,并给予贷款利率优惠。落实税费减免相关政策,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四)模块集成、全景覆盖,完善智慧平台建设的底层技术标准

  一是加强智慧平台应用模块化集成。将社区工作分为智慧安防、智慧物业、智慧生活三大模块,准确识别“人、地、事、物、组织“五大要素,将数据与应用场景结合,实现跨场景联动以及智慧社区全场景覆盖。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及成效评价等标准体系建设。二是降低智慧小区新技术的应用门槛。吸引智能硬件设备商、网络应用平台等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一揽子技术方案,降低软硬件改造升级的初始投入。

  (五)完善功能、推广应用,提升老旧小区居住舒适性和安全性

  一是鼓励物业企业为老旧小区提供智能安防、智能监控、智慧访客、智慧停车等优质服务。二是结合社区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探索高空抛物、电梯运行监控、智慧灯杆、智能安防、垃圾分类、白蚁病害自动化监测、井盖缺失、小区内涝监测、地下管道有害气体监测等智能应用。三是打造智慧小区O2O平台,汇聚网上超市、餐饮、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居民生活服务新业态。

  (六)协商共治、共建共享,搭建居民沟通协调的“议事平台”

  一是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积极引导居民通过直接出资、捐资捐物、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积极参与到小区改造和后续管养中来。二是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在老旧小区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的沟通作用。三是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意见,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施工监督、改造效果的评价和反馈,强化老旧小区智慧化改造项目的全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