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分 类:政法
办理类型:
内 容:
自2020年部署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来,我省推出了多项配套政策措施,向基层下沉编制近5万名,不断推广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截至2021年10月,我省近1700个镇街级行政执法主体拥有了行政处罚权,承担各类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事项超8000项,基本形成了镇街治理框架,“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成效初显。但各地区、各执法领域下放事项数量差异较大,立案办案质量参差不齐,“两平台”开发和应用存在短板,总体上呈现出不平衡发展态势。
一、主要问题
(一)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素养参差不齐,提高了执法风险
我省镇街综合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总体偏低。不少人员未取得行政执法证,普遍缺乏卫生、住建等领域的执法和审核专业人才。在实际工作中“主体名义错、盖错章、超期办理、举报不予立案、证据不充分”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区的行政处罚立案、行政检查卷宗等数量和质量同比有较大降幅,合规性问题凸显,执法风险有增高趋势。
(二)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增大工作压力
一是编制下放与人员到岗不同步,“编到人不到”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地方财政部门没有及时跟进重新调整预算,“事到财未到”。三是培训效果不明显,“事到能不足”。四是专业仪器设备配备不足,执法“有心无力”。
(三)执法信息流转不畅,增加工作负担
一是各种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平台之间数据难以共享,反复填报现象更为突出。一些处罚案件或行政检查数据,须同时录入多个平台系统。二是业务系统功能亟待完善。平台的部分数据集未能及时更新,某些职权依据过时失效,部分案件因缺乏对应条目而无法录入系统。三是镇街缺乏调用、比对相关业务数据权限,权限分配规则亟待优化。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督导优化激励措施
一是开展编制落实情况督导,加快制定行政执法装备配给标准,统筹调配专业人员、仪器设备、车辆物资等,保障“人随事走”“编到人到”“人到装备到”。二是开展财政预算和经费落实情况督导,加大资源下沉力度,保障“财随事走”。三是优化考评制度体系,支持鼓励专业人员下沉,激发基层执法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保障执法队伍的稳定性。
(二)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体系建设
一是充分运用我省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的各项成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二是按照“权责对等”“重心下移”“属地执法”的思路,关联下放审批后必要的检查、强制、处罚等管理职权。三是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职责,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会商机制,加强跨部门、跨镇街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管辖、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规范建设,高质量编制执法工作指引指南。
(三)拓展深化“两平台”应用领域与水平
一是以“两平台”建设和应用为纽带,加强“一网统管”体系建设。推动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实现全流程监控。二是明晰“两平台”的定位,处理好与各级业务平台之间的关系,逐步实现省、市、县(区)、镇街四级行政执法信息和流程一体化,合理分配市、县(区)、镇街的事项监控和数据调用权限。三是充分释放“两平台”对不同领域流程和标准的整合效应,推行通用行政执法流程和文书,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减负。四是加快存量证照及历史档案信息的电子化工作。
(四)开展“一镇一策”机制建设
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心、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及其对执法事项的需求程度,稳步将基层管理和服务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镇街。一是基于历年立案数量、处罚数量等基础性数据,将专业队伍、设施设备、通用流程和文书等较为成熟的执法事项下放。二是根据前期下放事项在镇街的具体情况,调整回收不常用或承接较差的事权。三是加快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力量,与乡村振兴等工作统筹起来形成合力,夯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制,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减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