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
内 容:
2021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要发展现代金融产业,并明确提出一系列发展现代金融业的新政策,其中包括“支持合作区创新跨境金融管理”。目前,琴澳跨境金融业务已初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截至2021年6月末,新引进11家涉澳跨境金融企业和服务机构;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超过9943亿元;区内备案跨境人民币资金池9个,资金池备案金额427.62亿元;获批开展自由贸易账户(FT)试点,共有1141家企业设立FT账户,各类分账核算业务折合人民币超过330亿元。然而,当前粤澳两地的金融合作仍存在三方面主要问题,亟待破解。
一、跨境金融管理亟待突破的重点问题
(一)粤澳金融体系的协同性不够
由于澳门金融业主要以银行为主,其他如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都比较缺乏,且体量较小,基本都是香港金融机构在当地开展业务,造成了澳门金融业的资金来源相对不够国际化。而横琴的金融产业来看,有特别的产业元素,在风险管控上有独特优势。因此,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协同创新,扬长避短,解决“渠道少、管制多、结算难”等问题,提升琴澳两地跨境投融资体量。
(二)粤澳金融的互补性不强
目前粤澳在金融体制上的差异,形成了产业要素在粤澳之间流动的一定障碍。一是粤澳的货币资金不同;二是粤澳的金融市场体系不同;三是粤澳的政策制度约束不同。这些差异会增加跨境金融资源运动的摩擦成本以及交易成本,或束缚粤澳金融合作的进一步深化。
(三)合作区离岸金融服务功能有待加强
一直以来受空间地域狭小、人才缺乏等因素制约,澳门中葡平台发展较为缓慢。尤其是对于离岸金融服务功能发挥,其中主要制约因素是澳门缺乏具有一定规模的国际贸易基础设施和交易能力,与珠江西岸或香港、深圳等东岸地区对比,离岸金融服务整体能力偏弱。因此,需要进行准确的功能定位和制度创新,深度挖掘和发挥离岸金融服务功能。
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跨境金融管理创新的建议
要依托大市场优势,充分释放合作区在统筹两地跨境金融领域的资源、产业的合作势能,及时调整和优化跨境金融业务模式和发展策略,由此实现跨境金融管理创新的高质、高效发展,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整体能级提升。
(一)制度创新,协同共建跨境金融监督管理体系
建议参考欧盟解决金融监管的方式,一是组建由粤澳两地金融监管机构共同组成的跨境金融监管委员会。委员会组成成员包括广东9市和澳门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定期会晤机制、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形成三地对金融市场的高质量、高效率协调联动监管。二是建立由专业智库、金融行业协会、金融企业组成的第三方监管联合会。三是出台跨境金融监管“软标准”,可以是非正式的指导、方案、备忘录、行为准则等。
(二)平台创新,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应用场景
2021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在全国十二个省市开展首批试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应把握广东已有的试点业务基础优势,争取“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在合作区试点。粤澳两地金融机构可通过平台加大联动与协同,稳健有序做好“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试点工作,为债券发行及承销提供更专业、更综合的跨境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发挥稳外贸作用;同时,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为支点撬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区块链技术、人才资源,为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为提升外汇监管和服务水平贡献重要力量。
(三)试点创新,探索跨境供应链金融服务数字化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和珠海横琴自贸区“先行先试”的示范优势,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可以加强激励政策供给,鼓励建立跨境供应链金融数字化服务试点,进一步推动我国跨境供应链金融服务数字化创新发展。借鉴国际上现代跨境供应链金融发展,探索服务合作区中小微企业的特色化的跨境供应链金融服务数字化方案;在合作区内设立跨境供应链金融融资性担保机构,充分利用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跨境结算”等方式,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乃至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提供跨境贸易、融资担保等金融特色服务。
(四)技术创新,强化琴澳离岸金融市场智能联动
离岸金融业务的便利化、自由化程度,需要有智能监管技术的有力支持。横琴现有的环岛电子围网系统是全国首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电子信息围网系统,也是支撑“分线管理”重大政策创新的核心技术平台。建议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跨境金融业务模块,继续探索技术应用创新,打通粤澳两地海关、金融等监管部门,将相关数据汇聚成数据池,通过全程可追溯的数据系统,进行风险研判。未来,应在合作区进一步扩展电子围网系统在离岸金融市场的应用场域,这对于加强合作区金融市场与澳门、香港离岸金融市场联动,持续探索我国通关创新监管模式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