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
内 容:
村民小组作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基础和细胞,是乡村治理体系中最基层的治理单元,是连接村“两委”与村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处于上通下达的关键位置。村民小组长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党和国家对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如何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途径,加强对村民小组的建设和监管,进一步强化村民小组长队伍的管理,是当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课题。当前,我省村民小组建设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村民小组长综合素质不高。政策和理论水平偏低,法律法规、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甚至个别存在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群众选上来的,集体的财物怎么支配由自己“说了算”,没有带头执行决策制度和财务制度。
二、队伍结构不合理。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党员偏少、任职偏久的现象,闯劲不足、缺乏活力,接受新事物、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强成为通病。
三、部分村民小组长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工作职责不明确,停留在传传话,充当通讯员和联络员的角色,在开展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没有发挥好其作用,没有真正转变到服务群众上来。
四、部分村民对担任村民小组长的意愿不高。大部分的村民小组长一年只有几百元的补贴,集体经济薄弱的补贴更少,部分人认为当村民小组长既影响自已的生产、生活,又容易得罪人,担任意愿不强烈。
五、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督缺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主要体现在:一是管理不够到位。村民小组长既不是村委会组成人员,也不是镇政府任命管理的干部,而是由本组村民推选产生,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罢免依据,且大部分的村民小组长不是党员,不属于纪检部门管理对象,较难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因此,村民小组长的违规行为,如没有群众上访反映意见,较难处理。二是管理制度建设不力,“三资”和财务管理较为混乱。一方面部分村民小组长担心制定制度约束自己,不愿制定约束机制,而大部分村民小组都有资金、资产、资源,没有与之相对应的“三资”管理办法,村民小组长支配权较大;另一方面镇和行政村对村民小组管理制度建设指导不到位,没有及时协助和督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出现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不公示、不透明、不规范的问题。三是监督乏力。由于人员、机构等原因,民政部门和镇政府对村民小组难以实行有效监督,只能应付群众反映较大的村级事务,对村民小组过分强调自治而缺乏监督意识。四是在选拔任用机制上存在一定的缺陷。村民小组长选举容易受宗族势力影响,往往是一个大姓或几姓共治,导致在村民小组长选举中,真正能力强、有干劲的村民较难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小组长。
建议:
一、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村民小组一级延伸,强化村委会的职责,加强对村民小组的监管。探索将村民小组长教育培训纳入农村党员教育培训体系,推动镇、村每年对村民小组进行集中轮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培养一批有能力、懂技术、会经营的村民小组长,带领群众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增收致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发展。
二、拓宽选人视野,补充新鲜血液。严格按照规定的法定程序,通过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村民直选的“两推一选”方式,推选群众公认、有威信的村民担任村民小组长,物色挑选优秀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致富能手等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充实到村民小组长队伍中。认真落实“能人回乡”计划、“村官学历提升工程”“青苗培育工程”,注重在返乡留乡意愿强的优秀青年农民中物色推选村民小组长。
三、健全保障机制,激发内在动力。一是探索建立村民小组长补贴增长机制。推行村民小组长“岗位补贴+集体经济发展奖励”结构化收入制度,综合考虑村民小组长绩效考核结果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二是提高政治待遇和发展空间。加强村民小组长的培育,把群众基础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分子优先发展为党员,按法定程序推选党员担任村民小组长,提高党员在村民小组长队伍中的比重。同时,通过压担锻炼,对优秀的村民小组长作为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按法定程序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三是建立村民小组长考核制度。行政村每年对村民小组长进行一次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村民小组长档案作为村民小组长补贴发放、评先评优及推选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加快推进村民小组管理制度建设。探索推行“组账镇代管”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促进组级财务规范化、制度化。镇政府和村委会要主动承担起村民小组的“三资”和财务管理的重任,对村民小组的“三资”底数认真清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财产物资管理、财务公开等制度,加强对村民小组“三资”和财务的监管。充分发挥镇、村的作用,监督指导村民小组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从制度上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