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发展我省数字产业社会组织的提案

2022-01-20 09:17:36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黄仕坤(13928472847)(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A座31楼AB单元)

  分类:综合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会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商务厅

  内容:

  发展数字经济,是全球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趋势,也是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路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先后出台实施了“互联网+”行动和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发展任务,首次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这一新经济指标。

  我省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领头羊,经济总量已连续30多年位居全国首位,数字经济总量全国排名第一。2020年我省数字经济规模达到 4.9万亿,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45.3%,数字经济增速达13.3%,数字经济创造直接就业岗位2642万个,占我省总就业人数比重约为37%。数字产业已成为引领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引擎。

  一、支持发展数字产业社会组织的必要性

  1、数字经济企业抗风险和生存能力较弱。当前我省的数字企业主体上还是以中小企业为主,面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要求,中小企业还存在转型升级动能不足等问题,全球经济一体化及产业结构新一轮调整又带来了新挑战,使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一定的困难,做大做强的变数增加,任重道远。同时,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地域不均衡、行业间不均衡和企业间不均衡等问题依然突出,对我省承担和建设全球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的重要使命形成压力。通过有效整合全社会数字企业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提高企业防范和化解自身风险的能力。

  2、数字经济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面临诸多问题。由于多数中小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数字技术含量低,自主技术项目少,创新能力有限,企业运营成本高企,仅能赚取微薄的加工费用。而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原材料成本和出口关税不同程度上涨,给中小企业的生存带来很大压力,也给中小企业数字化带来不小的挑战。当前社会各界对发展数字经济均有广泛的共识,以发展新技术、新应用为代表的数字产业正在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迭加和倍增作用正越来越明显。广大中小企业在迫切需要进行数字化变革的同时,急需一个集交流、合作、创新、发展于一体的数字化平台,解决数字化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资金、人才等难点问题。

  3、数字经济企业之间缺少高效、可靠的互动交流平台。由于产学研结合不紧,数字产业内部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培训机制平台,不少企业面临的技术难题得不到解决和共享,许多高校、院所和专家的数字技术成果难以得到推广和应用,数字技术的跨界应用更难实现。随着我省数字经济产业的蓬勃发展,大量的数字经济人才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是竞争者也是合作者,他们需要一个能共同成长、相互提高、协同发展的交流合作平台。

  4、政府和数字经济企业之间需要有一个桥梁和纽带。2021年9月1日,《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正式通过实施,《条例》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为广东数字经济未来的发展划出了重点,提供了遵循。《条例》明确指出支持行业社会组织研究制定数据采集、应用、质量管理标准规范。数字产业社会组织的成立可以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做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能够协调行业资源,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技术和投融资问题,引导企业完成产业孵化,帮助新企业确立更好的发展目标及方向,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企业需求,同时不断健全数字产业服务体系。

  二、支持发展数字产业社会组织的具体措施

  1、鼓励支持数字产业社会组织的设立。针对数字产业社会组织的设立要简化审批流程,明确设立的条件和标准,专人指导,及时解决设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开多种方式邀请或鼓励在数字经济领域取得发展成果的企业负责人或在数字经济领域卓有建树的行业专家发起设立数字产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坚持重“质”不重“量”的原则,积极打造数字产业发展服务平台。

  2、积极支持数字产业社会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要关注数字产业社会组织在实际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帮助和支持该类社会组织提升统筹整合能力,对接各类政府资源,团结凝聚数字产业的中坚力量,积极协调对接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该类社会组织交流会、座谈会,听取该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给予政策、资金方面扶持,保障该类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3、依法试点推进数字产业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数字经济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核心与基础,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依据《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相关办法,先行先试,依法推进数字产业社会组织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服务,助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