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对华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提案

2022-01-20 10:01:07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

  分类:文教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省委统战部

  会办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志办、省侨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内容:

  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汕头视察时指示,要根据新的实际做好“侨”的文章。广东是移民出洋最早、最多的省份,有3000多万海外侨胞,华侨先辈为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留下了丰富的华侨历史文化资源。我们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外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华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推动老侨乡焕发新活力,彰显政府对华侨历史的尊重和保护态度,增进海外侨胞对家乡情感和文化的归属感。

  一、华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极具价值的华侨人文景观亟待修复保护或设立遗址

  不少华侨建筑与中国近现代社会变革直接或间接相关,极具历史价值,但由于缺少对华侨文化遗产的专项普查工作,未能完全掌握其数量、分布和保存状况,许多华侨文化特色遗产遭受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没有得到有效修复保护或设立遗址。以广州为例,广东咨议局(现为广州近代史博物馆)是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主导的全国唯一的广州华侨运动讲习所旧址,但目前其建筑群内没有华侨运动讲习所的相关标志和说明。

  (二)综合开发利用意识不强

  华侨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缺乏顶层规划,导致各类资源没有得到有效串联整合,主题性、系统性深度挖掘和研究不足,未能培育产生广为人知的华侨文化名片。以广州市越秀区为例,沿江路一带有众多华侨人文景观,如省港大罢工委员会旧址(省总工会),天字码头(出埠码头之一),泰康路华安楼、华夏大酒店(原华侨大厦),五仙门发电厂(现广州市华侨博物馆)等一系列景观。目前,这些分布相对集中的华侨人文景观未能形成串联开发,缺少景观线路的规划和设计并提炼鲜明的品牌宣传语,没有形成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华侨文化品牌。

  (三)宣传推介广度不足

  对于“侨乡都市”或“华侨城”等概念,由于缺乏宣传,群众对身边的华侨历史文化普遍缺乏认知,部分人文景观知名度很低,部分华侨历史建筑空置欠修也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以广州为例,2014年1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就明确将“全国著名华侨城”列为广州九大名城核心价值与特色之一,但长期以来,因缺乏系统的考证、有效的整合和宣传,广州的华侨文化史迹未能得到充分的保护与利用并形成广州的文化品牌。

  二、对策建议

  (一)尊重历史,统筹规划部署开展华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

  结合《广东华侨史》研究成果,由侨务、文化、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华侨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建立华侨文史资料数据库,制定保护清单,组织华侨历史研究、文化遗产保育、法律等专业人士,梳理全省华侨历史建筑、实物、史料及非物质文化资源,对其保护、修复、活化、利用进行分类指导。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华侨历史文化资源的抢救、挖掘、整理、保护和活化等工作,可采取政府搭台的商业运作、学者主导的科研与商业合作、民间热心人士自发的保护活化、结合新农村建设与开发、镇街地方保育等多种形式进行保护及活化利用。

  (二)结合当下,在城乡建设中推进落实华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立足本地实际,借鉴国际文化遗产保育经验,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城市更新社区改造中对华侨历史文化资源加以保护和活化利用。对于有一定历史地位的华侨名人的故居,有条件的可进行修葺,开辟小型博物馆等;对于因历史原因已经消失但又极具独特价值的华侨历史人文景观遗址,建议树立纪念碑并配以相关文字介绍。同时,做好规划和设计,对分布相对集中的华侨人文景观进行串联开发并提炼品牌宣传语,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华侨人文景观休闲观光街区。

  (三)面向未来,以华侨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讲好侨的故事

  一是把侨界口述史、侨乡志、文物志、人物志、坊间传说的整理也列入华侨历史文化的保护和活化范围,使侨乡文化遗产蕴涵的粤侨精神得到保护和传承;二是将华侨历史文化资源与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华侨人文景观,开展展览、读书会等各类专题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华侨人文景观列为红色教育基地,形成红色旅游的独特华侨篇章;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网上华侨博物馆,通过影视和文艺作品、华侨文创产品、短视频等方式,借助海外华侨华人媒体、侨刊乡讯、网络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多角度多途径对我省华侨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立体化宣传,讲述广东华侨故事,传承广东华侨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