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达委员的发言
——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 助力人文湾区建设
粤港澳三地文化同根同源,在历史的洗礼下形成了以中华文化与岭南文化为根基、传统与现代交织、多元文化并存的人文价值链,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快速发展,需要整合三地文化资源,借助科技力量提供充足优良的文化产品,增强大湾区文化软实力,共建人文湾区。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以数字科技促进大湾区文化资源整合,提升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有助于湾区文化资源打破地域、时空边界,更好贴近民众、服务民众,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助于打破文化信息壁垒,以更强的文化感染力和科技体验感,激发年轻一代对大湾区的认知和共识,培育和增进家国情怀,对促进大湾区的中华文化认同、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具有重大意义。
一、大湾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文化产业发展不均衡。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资源丰富,但发展不均,呈现明显的产业梯队现象。同时,受到文化内容、传播平台等因素制约,大湾区文化资源的交流互鉴还存在障碍,大众参与、享受湾区文化资源还不便利,特别是港澳青年对大湾区的深入了解和归属感受到影响,在形成共同的文化观念、文化记忆方面有所欠缺,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他们融入湾区的热情。
(二)文化产业内部结构需要升级调整。一方面港澳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比较缓慢,需借助大湾区平台,扩大港澳文化产品输出合作。另一方面,大湾区正推动向“研发创意”文化产业链上游发展,需要通过“文化+科技”着重提升文化创新力,利用港澳国际化都市、多元文化优势扩大文化产业输出,助推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二、建议
(一)加强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统筹领导。建议在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下,加强大湾区层面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的领导规划。一是研究制订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地把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人才、政策、投资等方面明确任务和保障措施,领航大湾区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二是协调粤港澳三地文化旅游等部门签订文化数字化交流合作协议,在文化资源保护、文创知识产权、文化市场准入等方面健全合作管理机制。三是推行“数字文化博物馆”计划,建设大湾区统一标准的文化资源数据库,让湾区内文化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开放共享共用,推进文化数据转化为数字资产。
(二)强化文化数字化发展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大湾区各城市围绕自身文化特色,依托广深港澳科技走廊,建设数字文化产业园,增加产业发展空间。二是政府成立数字文创引导基金,鼓励支持社会主体和企业加大对数字装备研发、文化内容创作的投资力度,提升数字文化内容供给。三是出台政策鼓励企业线上与线下融合创新,利用数字技术打造线上演播、智慧剧场和沉浸式演艺项目,打造新消费场景,推动文化旅游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四是加强粤港澳数字文化人才交流,推动演出经纪人、专利代理师等职业资格互认,开放对接文艺表演、创作、管理等职称评审制度,鼓励支持港澳数字文化相关专业学生来内地实习就业,依托大湾区巨大的市场为港澳青年提供广阔的行业舞台。
(三)拓展数字文化交流传播。一是针对“Z世代”青年特征,利用好网络文学、国漫、短视频、直播、电竞等形态,“活化”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故事,让港澳青年在互动交流中,加深对中国故事的认知与理解,同时激发他们投身数字文化产业的兴趣,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二是用好港澳国际窗口平台,打造中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化传播交流基地,支持文化科技企业和原创文化内容“借船出海”,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三是选拔支持优秀创作者,鼓励在湾区的外国专家、学者、留学生等用“国际表达”讲好“中国故事”,最大限度减少“文化折扣”,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发言者系澳门中华总商会青年委员会主任,特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