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之八
王静巍委员的书面发言
──关于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建议
“一国两制”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前进。
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不但是对国家负责,亦是对包括香港、澳门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负责,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合法性。
澳门回归祖国以来,澳门特区及时履行相关宪制责任,落实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立法和制度,为其长期繁荣稳定奠定了重要制度根基。然而,香港特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却一度遇阻,使一些乱港分子钻了空子,煽动暴乱,公然搞“港独”分裂活动。从2014年的非法“占中”到2019年6月的“修例风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缺失所造成的后果日益严重。直至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该法规定设立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并明确其职责,列明了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四类罪行和处罚办法,规定了法律适用、案件管辖权和程序,结束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国家安全领域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被动局面,对促进香港特区长期繁荣稳定尤为重要。
关于如何全面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是保持特别行政区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包括香港澳门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利用特别行政区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国家安全底线的触碰,是绝不允许的。
二、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应对新形势,全民防控各类国家安全风险。特别行政区相关职能部门应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前瞻性,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全力维护特别行政区长治久安。
三、加强特区的国家安全教育。特别行政区要大力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入社区和课堂,展开多种形式的国家安全教育,让特别行政区人民尤其是青少年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懂得如何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凝聚维护国家安全的正能量。
四、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法制,逐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管理体系,才能强有力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同时,特别行政区相关部门要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把握工作的主动权,防范和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完善特区选举制度,确保爱国者治港治澳。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要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全面落实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就要让真正的爱国者来治理。因此必须完善选举制度,确保特别行政区管制权牢牢地掌握在爱国者手中。
六、切实保障特区人民合法权益。任何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和执法,都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得侵犯特区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人权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依法有效防范、惩治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特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保障特区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发言者系北京市岳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省青联常委,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