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生育,广东先行

2023-03-02 21:34:44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之三十

杨杰委员的书面发言

——鼓励生育,广东先行

  人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素。改革开放以来, 广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常住人口数量居全国首位。经济的持续增长,其中一个核心因素是人口红利转化为生产力,劳动力供给充足。

  根据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广东全年出生人口达到118.31万人,居全国第一。在保持经济、人口双“第一”的同时,广东也凭借118.3万的出生人口成为2021年全国唯一一个出生人口仍在100万以上的省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产业的转型升级,未来广东人口发展趋势,人口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对实现《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存在问题

  (一) 广东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2016年,广东出生人口达到142.61万人,出生率为11.85‰,2017年升至13.68‰,但到了2018年出生率开始下降至12.79‰,2021年,继续下降至9.35‰,跌破10‰。

  (二)缺乏鼓励生育的政策。现阶段,虽然我省已建立完善的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并未体现出对二胎,三胎家庭的倾斜。无实施二孩、三孩家庭的税收优惠。2018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基础上,设立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并从支持家庭减轻子女教育税负担的角度考虑,对每个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上述规定执行。但0-3岁幼儿家庭并无优惠。

  (三)目前鼓励生育的带薪产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目前,我省职工生育休假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产假相应增加;二是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给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80天奖励假以及配偶15天陪产假,再加上根据工作年限享受的带薪休假等。带薪产假延长易造成企业用工成本增加,岗位人员空缺对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一方面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容易引起育龄妇女因怀孕分娩导致单位人手不足而受歧视的情况。

  二、建议

  (一)制定有特色的广东鼓励生育政策。《广东省人口发展规划(2017-2030年)》中强调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出要完善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环境、强化公共服务的资源支持等。在人口出生率逐年下行这一严峻形势下,应由多部门协作,制定适合我省的鼓励生育政策。

  (二)从教育、医疗、住房、税收等多方面给与生育支持。影响育龄家庭生育意愿的最大问题,是昂贵的养育成本。如给多孩家庭税收优惠政策,生育越多,优惠越多;保障普惠教育;提供廉租房保证多孩家庭居住条件;提供营养品如孕妇奶粉、婴儿奶粉保证母婴健康与康复;大病医疗保障向多孩倾斜等。可以参照发达国家一些积极的做法,建立配套的生育支持措施,让育龄家庭从这些繁重的成本中解脱出来,不把生育当负担、烦恼。

  (三)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强化公共服务的资源支持。加强宣传鼓励生育,让全社会树立“生育光荣”的观念。从互联网、电视、新闻媒体多方面进行生育光荣的宣传。为育龄家庭安排产后母婴访视、育儿讲座、儿童保健、儿童照料,为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必要的便利条件,支持妇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合理规划配置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生活提供友好型社会支持。

  (发言者系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新生儿科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医药卫生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