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我省“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新发问题的建议

2023-03-02 21:32:20 来源:广东政协网

  大会发言材料之六十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应对我省“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新发问题的建议

  “双减”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过去一年,广东先后印发20多份“双减”配套政策文件,在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及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差距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但离群众对“双减”的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我省“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新发问题

  (一)教育综合改革不到位。一是部分地区学校和教师未能适应“双减”要求及时调整优化教学方式,学生学业负担又开始增加。二是为争抢更多优质生源,部分学校扩大九年级“特长生”“签约生”范围,“密考”“异地考”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教师编制数量、结构标准已不适应新课标要求,特别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师结构性缺编严重。四是部分教育资源欠发达地区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内容和形式单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与学生、家长期望还有差距。

  (二)家长教育观短期扭转难。目前高中升学和大学录取依然以分数作为主要选拔条件,应试升学的导向尚未完全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依然存在。部分家长对减轻作业负担、取消考试排名等做法持怀疑或观望态度,敷衍甚至抵制“双减”落实。部分家长宁可付出比“双减”实施前更高的费用成本,也要主动寻找并配合校外培训机构采取“隐蔽”方式为学生进行学科类辅导。

  (三)社会资源协同育人整合度不高。由于缺乏政府牵头组织与政策支持,存在人力不足、经费短缺、学校认知不一等问题,目前,全省仅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中小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等社会机构建立了馆校合作互动机制,往往形式单一流于表面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场馆资源并不丰富,馆校合作模式有待拓展,合作深度有待提高

  (四)校外培训治理监管执法难。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将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或转入“地下”以“一对一”服务、小区别墅聚会、家政上门服务等形式,或改头换面以夏令营、思维素养、艺术文体辅导等名义,或转“线上”通过“录播课”和“直播课”等方式违规开展加之,国家层面校外培训领域的专门法律法规尚未出台,执法过程中缺乏程序、处罚等方面的依据,导致执法威慑不够、执法力度不足、执法尺度不一

  二、建议

  (一)深入推进校内减负提质。一是发挥责任区督学作用,将“双减”工作纳入每月督导范围,加强作业设计专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和专业指导,提高教师作业设计和实施能力。二是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新课标专项培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和教学专业水平,促进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变革。三是省财政拨出专项资金,持续深入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乡村教师计划,并向音体美等紧缺师资学科倾斜,补足粤东西北乡村师资不足的关键短板。四是由省“双减”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鼓励和倡导省内高校大学生到教育资源薄弱地区学校开展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弥补课后服务资源缺乏问题。

  (二)进一步优化“双减”配套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双减”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权威解读,帮助家长形成科学教育理念。二是加快推动中考评价改革,减少死记硬背的考试题量,加大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进一步增加本地区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减少家长焦虑。三是推动家长学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长论坛、良好家风家教经验推介等活动,设立教育专家和名校长咨询热线,帮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难题。

  (三)促进学校与社会协同育人。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及政策引导,给予经费保障,为馆校合作提供沟通渠道及合作平台,探索馆校合作制定专题系列课程,促进家校社协同育人。二是完善城乡“双减”经费保障新机制,明确课后服务学生收费标准及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薪酬标准。由省财政设立“双减”工作专项补贴,加强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薄弱学校的财政支持。三是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构建全省线上教育网络平台,既可丰富校后“430课程”,又可将馆校合作教育课程送到偏远地区的课堂。

  (四)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一是加快制订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收费标准、培训教材、行政执法方面的有关政策文件,实现审批、监管、处罚全闭环管理。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常规检查,充分发挥在线治理平台监督作用,加大对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处罚力度。三是构建多个监督主体协同治理的格局,加强配合,预防培训机构“地下运行”或“卷钱跑路”等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