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化绿色化双轮驱动,开拓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的提案

2023-01-11 16:55:31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陈伟东

  内容:

  2018年以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决策部署,出台系列文件,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2022年5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对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积厚成势、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了“四个突出”的部署。

  广东区域协调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按下交通建设快进键,区域联通更加便捷。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差距持续缩小。稳步推进城市群培育,重大项目支撑有力。

  同时,也应当看到,广东区域协调发展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区域差距拉大趋势尚未根本扭转。以地区生产总值计算,2018年到2021年,珠三角所占全省比重绝对值上升0.7个百分点,粤东西北地区中除粤北略微提高0.1个百分点之外,粤东、粤西分别均下降0.4个百分点。

  2.粤东西北地区发展要素失血持续。从人口要素看,根据“七普”数据,粤东西北人口数占全省比重不断下降;从资金要素看,2018至2020年,东翼、西翼、山区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比重从32.4%下降到27.9%;从技术要素看,东翼、西翼、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活动人员和经费占全省比重从5%下滑至4.4%。

  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相对较大。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6,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50),虽相较于2018年的2.58有所降低,但与北京(2.45)、天津(1.43)、上海(2.14)、江苏(2.16)、浙江(1.20)、福建(2.20)、山东(2.26等东部省市相比,仍是最高的。

  4.省内产业外溢转移传导动能不足。对于那些对产业链条空间集聚要求不高的产业,出于土地、劳动力等成本考虑,则更希望直接迁往省外甚至向东南亚等境外转移。相比2018年,2020年,东翼、西翼和山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省比重从16.6%提升到18.9%,而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则呈现下滑趋势。“一增一减”背后,蕴藏着投资泡沫和产业空心化的危险。

  5.对接“双区”规则软联通还有短板。在2021年度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第三方评估中,粤东西北地区各市均排在珠三角城市之后。另外,根据《中国数字政府发展研究报告(2021)》,广东数字政府发展指数排名第四、数字政府治理能力排名第十,说明在硬件强基的同时,更需要在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等方面多下软功夫。

  为此,建议:

  (一)开发“算”资源,做好数字经济文章。

  1.建设“南岭算谷”,为北部山区构筑发展新支点。以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为原点,横贯清远、韶关、河源、梅州四地市,建设“南岭算谷”。以珠三角为起点,沿京港澳、大广、长深、许广、二广、乐广等高速公路向“南岭算谷”引出数条高速数据传输线路,建设低时延高速光纤传输网。在四地市大力发展算力配套产业。

  2.打造“数字政府”,为数字广东建设当好火车头。推进省、市、县三级高频政务事项“网上全程通办+跨市代收代办”,实现建设工程领域审批环节省内无差别协同网办。利用人工智能更深介入行政审批和政策分配兑现环节,实现“秒批”“秒兑”“秒分”“秒发”。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市“城市大脑”建设的政策统筹和资金支持力度,借助“城市大脑”建设高效整合、有力牵引产业资源。

  3.提速产业数字化,为做大数据市场提供源头水。繁荣产业数字化专业服务市场,降低专业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的总体价格。鼓励头部企业和链主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协同带动中小企业构建数字产业链生态体系。深入挖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数字经济潜力。在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实施新一轮数字化改造,加大菠萝、荔枝采摘机器人等新型智能装备的研发、推广支持力度。

  (二)用活“碳”要素,写好绿色发展文章。

  1.利用碳杠杆有效配置资源。将粤东西北率先建成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区。加快推进天然气进村入户,布局建设一批碳存储基础设施。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减少稻田、畜禽及水产养殖场的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增强果园茶园鱼塘碳汇功能。

  2.做强做大碳交易市场。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市场。与港澳共同开发公共交通、节能家电使用、低碳生活等领域的方法学。推动粤港通(CIPS系统跨境人民币)碳交易落地。依托广州期货交所和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推进碳交易期现货市场实现一体化发展,建立期现货交易挂钩机制,防止期货交易价格严重偏离现货交易价格。

  3.提升碳汇交易市场份额。在农垦天然橡胶保护区、广州海珠湿地等试点开展示范性综合型林业碳汇项目建设。划定碳汇交易在碳交易平台交易数量和总额中的比重底线和企业年度购入碳配额中碳汇类配额比重底线,目前以1.5-2%为宜。对方法学研发和碳汇类配额核查环节费用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