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建设,助力“百千万工程”的提案

2024-01-23 18:27:13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民进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指贯穿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服务。《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也提出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服务农业的综合服务体。广东是农业大省,截至2022年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约有4.12万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约3384.5万亩次,服务小农户约74.8万户次,在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存在问题

  (一)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一是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培育不足。财政集中扶持大中企业,新型经营主体获得财政扶持的比例仅在1%左右,低于全国2%的平均数,且扶持资金全部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规模种养户仅占农业经营户的1.77%,低于全国1.92%的平均水平。二是镇、村统筹组织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村合作社在生产托管中的作用缺位。

  (二)资源缺乏整合。一是面向农村基层服务的科技推广驿站、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科研机构等行政资源各自独立,缺乏有机融合;二是服务主要集中在农业种植环节,缺乏为农户提供生产托管、经营、销售等环节一站式服务的能力。

  (三)土地流转乏力,影响规模经营效率。截至2022年底,全省农村承包地总面积3520.83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982.9万亩,流转率56.3%,土地流转乏力。主要原因是激励机制不足,农户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另外,连片流转规模50亩以上的只占比37.3%,土地地块的碎片化与经营的分散化严重制约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

  (四)专业性人才匮乏。由于缺少系统性继续教育培训,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知识老化问题。农村对涉农年轻专业人才吸引力不足,新型农业生产专业性人才队伍“青黄不接”。

  (五)扶持政策缺位。一是针对性激励政策较少,与其他地区、行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企业研发、农业保险获得的财政扶持资金十分有限。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还存在服务不到位、品种不全、核保流程复杂等问题,无法起到有效规避农业生产风险的作用。

  二、建议

  (一)提升规模化服务需求。强化各级政府在组织协调、主体培育、要素供给等方面的职能,通过土地流转、互换并地、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同发展。以高标农田和粮食主体功能区建设为切入点,完善基础设施,将碎片化的土地打造成规模连片、标准化良田。通过补贴补助等方式引导经营主体引入先进要素、管理模式,实现立体式升级、链条式协同。整合农户生产需求,促进土地、信息、技术、服务资源就近共享,实现集中连片服务和适度规模经营。

  (二)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创新要素供给方式,按照服务覆盖面积予以相应的设施或建设用地保障,加大补贴力度,提供多种融资服务,降低农服组织生产经营成本。发挥龙头农业服务组织的资源整合优势,引导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向服务组织转型发展。创新探索“生产托管+技术推广”“生产托管+金融、保险”“菜单式托管”“全产业链托管”等服务模式,支持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订单农业带动托管服务提档升级。

  (三)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把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承包地管理工作纳入“百千万工程”实施重要内容,部门协同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障制度,提升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引导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向现代农业服务商转型,建设区域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促进农村承包地向特色主导产业和规模经营主体集中。大力推广小型农机,以及适应我省部分丘陵耕地和碎片化土地的耕作方式,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四)建立新型农村人才培育与引进体系。针对传统农民,特别是对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农业种植、养殖与农庄经营的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人员分别开展生产技能、经济与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扎根农村,推动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设立涉农专业,确保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后继有人”。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措施,大力支持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发展。鼓励采取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促进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生产性服务。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作用,加强同商业银行的沟通合作,帮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解决融资问题。依托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出台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丰富险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保费补贴,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推进农业生产服务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探索建立“农业生产产业链服务供求云信息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交易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