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立碳排放数据监测平台的提案

2024-01-23 18:19:2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民进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一、需求与问题

  2023年4月18日,欧洲议会通过了新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CBAM涵盖的货物包括铁、钢、水泥、铝、化肥、电力、氢气以及一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目前我国仅将电力行业纳入了初步建立的全国碳市场,全国碳市场第三周期(2023-2025年)纳入钢铁、水泥行业的可能性非常大。在全国碳市场将扩容的形势下,广东充分依托市场化机制发挥资源配置和定价功能、实现区域低成本降碳的发展路径以及依托碳市场充分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进程面临较大挑战,具体有以下三点问题亟须解决:

  (一)碳排放基础数据不完善,无法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

  由于没有统一的碳排放数据监测平台,碳排放基础数据不完善,很难让银行和金融业为碳交易提供足够的金融支持,导致涉及碳交易的金融创新力度不足。碳金融更多地定位为服务碳减排的从属市场工具,控排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基于碳配额开展投融资、资产管理的参与度低、动力不足,难以形成碳市场交易与碳金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最终造成碳金融不发达。

  (二)广东碳市场流动性和创新性受限

  目前广东碳配额不能跨试点交易,存量CCER可以在各试点之间流转、交易。2023年7月7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后,CCER不再通过备案形式确定多家交易机构分散交易,而是组建全国统一的交易机构,开展集中统一交易。受限于区域性碳市场的规模和体量,广东碳市场流动性、交易规模、市场化程度相较于其他传统金融市场仍然偏低,市场流动性仍显不足,导致碳定价功能不完善,难以发挥碳市场中绿色要素定价功能;碳市场创新力度偏弱,难以有效承担辐射带动气候投融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补偿和区域减排协作等多项功能。

  (三)广东碳交易平台能级与其承载使命不符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简称“广碳所”)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定位明确、发展成熟的多层次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在以市场化机制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起重要支撑作用,在持续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发展、统筹协调环境权益领域资源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但目前广碳所在广东的身份地位、资金实力、平台能级与其发展目标和承载使命严重不匹配,缺乏环境、能源、金融领域具有竞争力的战略股东,作为支撑服务“30·60双碳”目标的绿色要素定价平台的地位不够凸显。

  二、基础与条件

  截至2023年9月,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208亿吨,累计成交金额61.59亿元,均居全国试点交易市场首位,示范效应显著。目前,省内控排企业应按规定在广东省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系统填报碳排放信息报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核查机构进行核查,根据广东省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核定企业年度碳排放配额,并通过“广东省碳排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对预发放配额进行调整。因而我省碳核查、碳金融数据丰富,具备建立碳排放数据监测平台的条件。

  三、建议

  (一)搭建碳排放数据监测平台,打造鼓励碳减排的全链条融资模式

  一是积极推动碳排放数据监测平台建设,缓解碳减排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碳市场的扩容与创新,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部署的背景下,通过真实有效的碳排放基础数据,为企业融资提供全链条的服务。二是在碳排放配额或自愿减排量等传统碳资产交易业务的基础上,审慎探索推出碳期货、碳掉期、碳期权等碳金融衍生产品,大力推广使用碳质押、碳回购、碳托管等融资业务发展。

  (二)努力实现碳排放数据共享,稳步对接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

  一是努力实现碳排放数据共享,制定有效的配额分配方案,保障广东碳市场控排行业结构顺利调整,保持广东碳市场规模体量和市场稳定性,加强对控排企业和投资者群体的能力建设,加强交易风险管控,保障广东碳市场流动性。二是做好广东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的对接,配合国家碳交易主管部门部署,协助拟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开户、能力建设、配额发放试算、开展交易等相关工作,确保相关行业顺利完成区域碳市场到全国碳市场的过渡衔接。

  (三)推进全国统一碳市场与区域碳市场的协同发展,实现碳减排的统筹管理

  一是继续推动全国市场与区域市场的错位发展。地方主管部门应深入理解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适时根据国家层面政策合理调整地方试点建设政策体系,在行业纳入、配额分配、交易机制等层面进行深度创新。二是继续发挥试点碳市场的先行先试功能。尽早推动制定“30・60”目标下国内碳市场发展路线图,明确碳市场的总量控制机制,以及推出碳金融市场中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开展碳市场的国际合作,争取国际碳定价权。三是完善顶层设计。碳市场需与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做好差异化顶层设计,实现两种机制相互补位。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应搭建完善的政策反馈渠道,建立与各相关企业、行业的常态化交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