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民进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能力建设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途径,对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以及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入推进。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提出,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加强“跨省通办”服务支撑等要求。
广东省也在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时提出,2020年底前,实现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我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逐步扩大通办事项范围,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202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巩固扩大事项范围,支持鼓励改革创新,强化任务督促落实,继续巩固泛珠三角区域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合作成果,推进地区间“跨域通办”向更广区域更多事项拓展延伸,全省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
但在实际中,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仍面临不少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例如要求提交的材料两地要求不一致、审批流程繁琐、信息共享不畅等,“多地跑”“折返跑”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机构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时存在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都严重增加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降低了办事效率和民众对政务服务的体验感、满意度,与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等要求背道而驰。
建议: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政策的宣传推广和解读引导。加大重视程度,制定宣传方案,统一宣传口径,印制宣传资料。充分发挥网络媒体、报刊、电视等媒介作用,帮助参保人员全面准确了解相关政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将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及时按要求落实落地。公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进展及成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做好有关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并由“12345”热线等途径倾听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二是优化“多地联办”。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市甚至跨省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能减少办理手续和跑动次数就尽量按照文件要求整合申请人多地办理流程,积极协同其他相关地市建立通联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机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能力建设。强化政务服务机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管理和服务功能,建议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和专区,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开展窗口人员“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培训,提高“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办事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服务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