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农工党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案由
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农村职业经理人被生动地称为“乡村CEO”,是能够满足未来乡村发展需求的经管类人才,他们具备乡村运营、集体经济管理、农文旅融合发展、农产品品牌营销等专业知识,能够将城市圈的人流、资源和管理模式带进乡村,结合本地实际打造特色项目、发展特色产业,从而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广东是我国第一经济大省、第一外贸大省、第一制造业大省,也是农业大省。省内分布着15万个自然村落,生活着近900万户农业经营户和3200多万乡村人口,无论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还是生鲜农产品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为加快推进广东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蝶变,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2023年9月27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广东千名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组织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工作,但总体上,我省在农村职业经理人的培养和使用上已落后于浙江、四川、云南等地,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融入难,选拔方式偏传统。
农村职业经理人主要以社会化招聘为主,一般只对年龄、学历、工作经验有要求,对户籍没有限制,遴选方式直接依赖面试,无法确保“人村匹配”,容易出现非本地人“水土不服”、对当地文化风俗不熟悉、归属感弱等问题,影响长期扎根乡村的内生动力。虽然传统的面试遴选对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起到鉴别作用,但对心理韧性等农村职业经理人应有的实务能力和基本素质无法有效鉴别。
二、管理方式模糊,成长机制不健全。
农村职业经理人归区级农业农村局管理,还是归镇街政府管理,抑或是归村委村企管理,存在模糊性。该职业的成长机制也在探索的过程中,如汕尾市城区已经出台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但目前该职业的成长空间仅停留在村属公司的经营层面,不属于事业编制范畴,职业发展空间不明晰,未来发展规划和上升方向不明确。
三、政企权责边界不够清晰,政策支持力度小。
一方面农村职业经理人的引入、管理、考核绩效均与村委决策有关,另一方面农村职业经理人运营的村属企业和村委领导班子在人权、物权和事权方面的部分职责权限有所重合,这些都可能导致职业经理人的自主经营权受限,束缚了职业经理人整合和运营乡村资源的自主性和灵活性。相比其他省份,除了团队奖励外,我省尚未针对农业职业经理人在创业、科技、金融、养老保险、社保医疗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
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机制找对人、选准人、集聚人。
一是注重强化对本土农村职业经理人的培育,从本地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进行选拔,引导本土本乡人才为乡争光。二是完善农村职业经理人的鉴别流程,增加实务操作、综合素养、资源拓展等多元化考试环节,开展更多“因村制宜”的“驻村考试”科目,尽可能实现人才的甄别。三是建设农村职业经理人“人才蓄水池”,利用好省内涉农高校,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实验基地,联合科研单位和农业园区,加快构建“农业专家+农村职业经理人+生产基地”的培训模式,既能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又可以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率。
二、大胆解放思想敢用人、活用人、用好人。
一是引导农村职业经理人和村委组建利益共同体,共同梳理乡村闲置资产和公共资源,由职业经理人从专业角度制定乡村振兴规划,村委把关确定发展方向,经理人落实,村委监督。二是进一步明确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的职责分工,让职业经理人从村行政事务性工作中脱离出来,主要精力聚焦于村经济事务,并赋予其充分经营权。三是推动建立农村职业经理人信用评价机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鼓励成立行业协会作为农村职业经理人利益保障和学习交流平台,建立“区—镇—村”三级监督体系,监督经理人权力行使的同时也要建立合理的容错机制。
三、完善保障制度打动人、发展人、留住人。
一是尝试探索以农村集体经济“集体编制”或事业编制等形式给予农村职业经理人身份和编制,以增强经理人的身份认同感和获得感。二是创新人才激励制度,让农村职业经理人享受当地社区和街道的福利待遇,对工作成绩优异者在评奖评优、职业转型等方面给予优先权,拓宽职业发展空间。三是完善人才保障制度建设,解决农村职业经理人所关心的住房、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现实问题,让他们愿意来、想留下、能干事。
四、强化政府主导激励人、保障人、凝聚人。
一是充分利用广东扎实的产业和资本基础,通过政府统筹、引入社会资本的方式,建立支持农村职业经理人运营乡村资源的产业基金,畅通企业投资乡村的渠道,推动企业资本进村发展。二是用活产业扶持政策,为农业职业经理人组织智慧种养、发展乡村文旅、电商合作等农业现代化提供便利的政务服务,制定激发职业经理人对接应用科技成果主动性的政策措施,鼓励乡村科技创新。三是探索建立金融扶持政策,对农村职业经理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扶贫产业贷款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