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王大平
内容:
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有丰富的跨境金融场景需求和庞大的跨境资本交换规模,先进制造业、高科技与金融产业基础雄厚。应充分利用大湾区的特殊区位优势,平衡“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提升大湾区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以实现高质量的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贡献“广东方案”。
一、现存问题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加强,大湾区企业面临新挑战。在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下,我省对外金融开放面临多重挑战:
1.侨资侨企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领域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服务中小侨资侨企的模式和体系有待提高;
2.中资驻港金融证券业整体实力不强,市场影响力偏弱,监管不清晰,贯彻落实国家高水平对外金融政策有难度;
3.我省金融科技产业优势尚未辐射至香港地区;数据跨境与监管问题限制中小企业利用跨境数字化平台。
二、具体建议
(一)多措并举,鼓励侨资侨企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
粤港澳大湾区的华侨金融特色鲜明、国际化程度高,侨企侨资在金融高水平对外过程中扮演了极为重要角色。随着金融开放不断扩大,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逐步提升,金融高水平开放已经成为促进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侨企侨资可在金融产品创新、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增强区域协同三个领域,发挥独特优势:
1.聚焦侨企侨资实际需求,提升大湾区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引导有关金融机构参与创新性的侨资侨汇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尤其是在资产管理和私人银行领域重点发力,以服务侨资企业为先导,树立湾区金融业在全球华人市场的品牌形象;实地了解涉侨领域客户需求,适度放宽“数字货币”类的财富管理产品开发限制,扩大“跨境理财通”的业务试点范围,允许部分高净值人士,如重点上市企业股东可参与相关理财产品的认购与投资,以激发市场的投资活力;建议省政府与涉侨金融机构深入沟通,尤其是加强金融衍生品市场建设,创新金融衍生品工具,完善风险控制产品体系,有效降低涉侨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侨资企业归集和调拨境外资金的使用率,从而实现金融开放与服务实体经济的高度统一。
2.以服务侨海为突破点,强化中资证券公司在港分支机构的竞争力。建议借助港交所的“双柜台”、“FINI”平台,鼓励券商机构提升实力,引导侨企侨资优先对接在港中资券商。地方监管部门应考虑将“在港资产规模”作为金融机构考核评级的考核指标,并支持内地券商对香港分支机构的一体化管理,鼓励双向交流及技术系统互联互通。针对我市特点,放宽办公场所和跨境业务限制,让华侨企业和资本促进深港在金融科技、跨境服务贸易、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建议在前海自贸区试点灵活管理企业外汇资金,对于大湾区企业多元化的投资者背景,适度调整资本金减资或股东分红的会计处理原则,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吸引更多海内外投资者,营造再投资新项目的优惠环境。
3.探索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缓冲区”,建立跨境监管沟通机制。建议充分利用在港中资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进一步挖掘其行业自律组织的潜力,建立起与内地金融监管机构、境外投资者的三方沟通交流渠道;探索境外事前金融风险防范和监控体系,健全国家整体金融安全体系的薄弱环节,为大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打下坚实基础。
(二)统筹兼顾,科技金融保障金融对外开放,金融科技赋能跨境金融
1.借助数字人民币海外推广的有利时机,把握驻粤大中型企业集团协同优势,提升我市金融国际化的程度。鼓励驻深大型企业与新兴市场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扩大使用本币,率先推动人民币在重点项目与领域中的国际化应用,通过其境内外成员公司的协同优势,引导全链条的人民币结算,包括其贸易结算和数字化贸易融资平台的应用;建议增设数字人民币结算的典型企业制度化奖励,以完善金融对外开放的政策保障。在产品创新方面,可利用邻近香港的地理优势,适时地配合香港地区推广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绿色债券等创新金融产品,推动新型人民币国际化的载体。以巩固香港离岸市场的人民币资金池和其良好的生态系统,为境外主体使用人民币提供更多便利。
2.发掘金融科技在业务增效与加强监管中的双重价值,扩展人民币国际化应用场景。利用深港融合推动跨境消费,利用数字人民币在精准发放消费券、免税商品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扩大其在跨境电商、方便深港通勤人员中的使用,降低公众使用跨境金融服务的难度。同时,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助监管机构实时掌握跨境企业风险,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坚守防范金融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