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由省级层面统一建设村卫生站医保结算系统的提案

2025-01-14 22:33:16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何婧

  内容:

  村卫生室是最基层的医疗机构,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第一站,也是实现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024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3号),要求各地按照“创造条件、优化流程、加强调度、应纳尽纳”的原则,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一、基本情况

  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有利于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以肇庆市为例,目前全市共有村卫生站1917间,其中公建规范化和享受各级财政补助的村卫生站1048间,均未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参保人在村卫生站发生的医疗费用未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实影响参保人就医报销,不利于医保制度惠及千家万户。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工作部署,我省各地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和获得各级财政补助的村卫生站医保结算全覆盖,并通过依托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业务系统、智能手机医保APP等方式接入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开展医保结算、定点签约、查询统计等服务,同时该项工作已纳入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考核。为尽快落实将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工作,根据省有关部门工作要求,考虑到全省各地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的实际情况,除已有较为成熟的村卫生站结算信息系统的广州、深圳、佛山、惠州等地市以外,其余地市短期内采取依托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基础,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村医通医保结算系统”(即手机APP),通过将医保结算系统嵌入手机或掌上电脑等的方式,基层村卫生站经办人员不受场地约束,能通过医保结算系统让农村群众随时随地办理医保结算业务。相关APP由各地市自筹资金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发、运作和维护。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市级各自建设覆盖全市所有符合条件村卫生站的医保结算系统建设,与国家医保局提出的省级医保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总对总”的方式不相符,且易造成资源浪费、重复建设,不利于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各地市除了需投入资金各自建设医保结算系统,还需对硬件购置、网络配置以及后期维护等方面投入资金,增加了地市财政压力。据了解,地市开发医保结算系统所需资金与符合条件的村卫生站数量有关,其中清远、韶关建设村卫生站医保结算信息系统各需投入150万元左右、茂名130万元左右、梅州90万元左右,肇庆市预计需投入系统建设资金176.39万元,同时因肇庆需新增云资源,预计还需50万元信息化建设投入,合计需276.39万元。

  三、对策建议

  据初步测算,如让各地市各自建设村卫生站医保结算系统,预计全省各地市共需投入经费约2000万元。如采取省级层面统一建设模式,可为全省各地节约经费约1800万元。同时,考虑到在今年12月底前需完成全省符合条件的村卫生站医保结算全覆盖这一目标任务,宜采取建设成本低、见效快的方式推动,为此,建议省医保、卫健部门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统筹资金、统筹资源,统一建设覆盖全省的村卫生站医保结算系统,供各地使用,具体由省医保部门依托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基础,增加村卫生站医保结算系统模块,实现结算功能。各地负责辖区内村卫生站的硬件设备、网络设施购置以及后期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