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谭云格
内容: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夯实政务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通过数据开发利用、供需匹配、流通交易和运营服务等环节,在一定程度上盘活了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在场景应用落地和数据要素生态培育上取得长足的进展和成效。但是,由于受一些主观或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我省各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发展不充分、不均衡、不规范,特别是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以清远为例)仍存在不足:
一、数据要素产业存在的问题
(一)数据供给水平有待提升。
在向各单位部门取数获数时,普遍存在“不敢开放”“汇不上来”“数据质量不佳”“数据不好用”“需要的数据拿不到”等问题,公共数据的整体供给水平有限,影响对公共数据的应用和开发。主要原因:首先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尚不健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概念及做法目前尚未通过省级层面政策进行界定;其次是数据安全尚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对各参与方而言,数据泄露或违规开发利用的风险高于数据开发利用的收益;此外,针对公共数据的管理、治理、开放或运营,缺乏明确的评估机制与激励机制,数据供给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数据授权机制尚不健全。
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数据授权阶段,普遍存在“授权程序不明确”“流程机制不完善”“单一主体缺乏市场竞争”“实际应用难监管”等问题。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目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乃至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都尚未建立全省统一机制。另一方面是因为授权运营的监督机制尚未形成一环扣一环的紧密结构,尚未实现对全流程的监管全覆盖,部分关键环节或节点的监管仍难以落实。
二、支持粤东西北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发展的建议
(一)建议在省级层面提高公共数据回流共享至地市供给程度。地市的公共服务信息化大多采用省垂业务系统,大多的公共类数据存留在省级层面的数据中心,地市掌握相关公共数据程度不高,存在数据鲜活性及数据项不全等问题,希望在省级层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数据共享回流机制,明确公共数据共享的权责机制和流程,鼓励地市与省级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共享关系。
(二)建议在省级层面健全完善数据授权机制。我省各地市数据要素市场目前还处于培育阶段,相关的数据授权机制正在探索实践,希望在省级层面明确数据授权程序及流程机制,提供相关政策参考和依据,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场外交易和收费标准,进一步推动数据交易场内合规交易。
(三)建议在省级层面提供资金、资源帮扶,实现均衡发展。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清远市数据要素市场目前还处于培育阶段,该领域没有比较稳定的收入,为进一步促进数据要素领域高质量均衡发展,希望省级能够提供数据要素市场专项资金、资源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