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抢救药品集中采购,减轻危重病人救治负担的提案

2025-01-14 22:37:30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李耀才

  内容:

  案由:

  1.为了确保用较少的医保资源买到性价比更优的药品,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2000年2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提出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框架。 2000年7月, 卫生部等五部委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卫规财发〔2000〕232号),开启了我国药品集采工作之路,随着药品、耗材的集采工作不断推进,药品、耗材价格大幅度降低,患者的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2.目前我国大部分的药品都已进行了集采,但抢救用的药品大多没有进行集采,且抢救用的药品很多价格比集采政策开展前明显提高,造成危重病人住院负担过重。如重症医学科常用的抢救药品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16.37元/支(2mg),8mg每支的为47.31元,一次20mg/组微泵,最大量时维持约2小时/组,一般维持4-6小时/组,按照一般病人用量需567-982元/天;力月西注射液(咪达唑仑注射液10mg)20.23元/支,3-5支/组微泵,每天2组,需121-202元/天;右美托咪定注射液8.9元/支(0.1mg)、15.13元/支(0.2mg),0.5-0.6mg/组微泵,每天2组,需90-106元/天;瑞芬太尼注射液89.9元/支(1mg/支),137.11元/支(2mg/支),5-6mg/组,每天2组,需826-1078元/天;还有强心抢救药如地高辛、西地兰等价格也不便宜,而危重病人经常需多种药物来维持生命体征的稳定,故单纯用于维持生命体征稳定的药物一天就要1000-2000元,这些危重抢救病人通常要在重症医学科使用这些抢救药物数天,个别病人甚至超过1个月,对患者家庭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

  建议:  

  一、对抢救用的药品进行集中采购。

  二、为确保抢救用药品的质量能得到保证,不影响病人的救治效果,对所有集采的抢救药品必须通过药物的一致性评价。

  三、因为抢救用药品使用量比普通药品少,集采可能导致生产高品质抢救性药品的药企亏损,在进行集采的同时,国家出台对生产高品质抢救用药品的药企的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