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港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高地的提案

2025-01-14 22:37:1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梁锡光

  内容:

  作为大湾区里两座闪耀的创新之城,深港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打造国际科技创新高地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梳理两地合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合作中心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深港科技创新合作面临的问题

  (一)两地科技创新要素流通方面存在堵点

  目前,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流通机制体制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直接影响了两地合作创新的效率。

  (二)系统性的科技创新合作平台载体不足

  目前,在引入香港科教资源方面,主要体现为各区各自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引进香港院校、实验室、研究院等资源,而市一级的统筹协调能力还有不足。这样容易导致科教资源引进的碎片化和恶性竞争的现象,造成资源浪费和资源错位。

  (三)产学研还未能深度融合

  香港具备国际领先的基础研发优势,深圳具有强劲的产业优势和企业研发、应用转化优势,但在两地缺乏有效的科研成果衔接机制,缺乏让企业了解大学科研成果的平台。

  (四)深港制度衔接有待深化

  整个大湾区发展最大的特点和难点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个法律体系,涉及大量的制度规则衔接,目前还存在很多堵点。比如在法治和税收方面都存在差异。

  (五)对国际高端科技人才吸引力还有不足

  与世界其他三大湾区核心城市相比,深港在吸引国际高端人才方面还面临挑战。香港一直是国际人才集聚地,但近几年出现人才加速流向新加坡的趋势。深圳受土地空间限制,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基础相对薄弱等因素影响,吸引国际人才的能力还有不足。

  二、打造深港科技合作创新高地的对策建议

  (一)推动深港科技要素跨境流通

  一是创新口岸通关模式。加快与港方协同开展研究,探索所有客运口岸实行“一地两检”“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等便捷人员通关模式。争取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支持,建立客运口岸车辆、人员备案制度和车辆专用通道;二是成立深港科研设备出入境专门协调机构。建立科研货物企业“白名单”制度,对“白名单”企业及机构符合要求的科研货物实行便利跨境监管措施;三是搭建深港科技成果综合数据库。完善两地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构建数据样本跨境使用备案制度,支持经过备案的科研机构及企业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动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互通。

  (二)“一盘棋”谋划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平台

  深港科技合作要一体化推进,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大湾区合作示范区。一是要争取中央层面的支持。深港合作面临两种制度、两个法域、两个关税区的协调,双方在要素流动规则、监管规则、市场标准、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都存在许多制度差异,这些制度“鸿沟”非常需要中央层面的合作平台来填补;二是构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委员会。深港科技在各个层面和部门之间都有广泛的合作交流,缺乏统一的合作平台,可以充分参考深港金融方面的合作经验,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委员会,作为两地科技界沟通对话、联系互动、交流合作的重要机制和平台,促进两地科技市场互联互通。

  (三)推动深港产学研深度融合

  一是推动深港联合举办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学研产业洽谈会。香港高校及科研机构可以通过深港联合举办技术交流会、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向深圳本地的企业和科研机构推广研发成果,并与潜在合作伙伴进行深入的技术交流和商务洽谈;二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性作用,构建新型校企合作创新体系。深圳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居于全国前列,市场经济发展充分,要充分利用深圳“企业本位”的优势,激活市场创新活力。设立面向企业的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计划,支持骨干企业牵头组建高水平的应用基础研究科研平台,引导有条件的骨干企业与政府共同设立应用基础研究的研究基金、研发项目和奖项。

  (四)打造国际化制度衔接机制

  一是加强法治规则对接。香港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法律人才,深圳应该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与香港律师携手成立深港法律合作律师委员会等机构,为外商与内地企业之间做好沟通桥梁,协助国家“走出去”及企业“走进来”;二是加强税收制度对接。深港应以河套科技创新平台为契机,在合作区域内建立完整的税收政策体系,建立跨境税收协商分配机制,探索在深港深度合作范围内试点单一税制和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加强金融规则对接。香港作为连接内地与国际市场的桥梁,一直是国际投资者进入内地投资的重要渠道。深圳应该充分利用前海在金融政策方面的优势,打通深港跨境融资通道,助力港人港企在深创新创业。

  (五)打造高端科技人才服务平台

  创新之道,唯在得人。拥有人才才能占据优势。一是打通深港两地教育机制障碍并大胆创新合作模式。联合深港高校创立深港大学联盟,探索深港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和多元化教学合作等,打造深港两地共同的世界一流名校品牌,提高汇聚全球高端人才的能力;二是统筹优化政府针对高端科技人才的公共服务。在高端科技人才便利通关、住房优先支持、子女教育及医疗服务等基础公共服务方面优化配套政策;三是构建一整套引才、留才、用才机制,适时优化人才和保持人才政策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