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紧急医疗转运机制,实现大湾区直通救护车全覆盖的提案

2025-01-14 22:37:02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戴华浩

  内容:

  随着深中通道、港珠澳大桥和高铁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粤港澳大湾区居民正实践着“一小时生活圈”,在大湾区内享受高质量的医疗和养老资源成为居民的祈盼,大湾区医疗融合持续推进,"北上就医"的港澳居民增加。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数据显示,2023年,港澳居民来粤住院量30,575人次,分别较2018年及2019年增加125.6%及58.6%;香港特区政府的长者医疗券计划已将使用范围拓展至广州、深圳、中山、东莞等地8家医疗机构和9个服务点,而澳门特区政府的医疗补贴计划在2024年也已扩大到横琴深合区;与此同时,内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已可跨境至澳门使用,广东已先后3批次公布45家‘’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名单,‘’港澳药械通‘’实现大湾区内地9市全覆盖。各方优质医疗资源正在大湾区加速联通,不断满足大湾区居民卫生健康需求,粤港澳三地不断深化医疗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持续打造优质高效率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描绘的‘’健康湾区‘’蓝图正加速成形。

  在跨境紧急医疗转运方面,粤港澳三地相关部门目前正探讨推行救护车跨境直通方案,有关工作正有序推进。2023年11月粤港跨境直通救护车已正式开通,粤港两地牌照救护车可由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点对点通关转运至香港指定公立医院;2024年10月,港澳跨境救护车演练顺利进行;近日,粤澳双方已签署《珠澳‘’医院—医院‘’点对点跨境转运行政部门备忘录》,将加速推进珠澳跨境医疗转运。然而,粤港澳三地医疗体系差异大,无论是粤澳、粤港或港澳之间,要实现医疗服务和保障机制的全面衔接,尚需要克服各方面的困难。首先是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存在障碍,其次是大部分的药物、医疗器械和人体生物样本难以过境,三是粤港澳三地的医疗人员资格和执业规则仍需要对接和互认;同时,三地居民可以享受到的跨境医疗和大健康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仍有待扩展。这些困难在推动大湾区医疗融合的过程中,必定可以一一克服。

  因此,本人建议三地政府在目前较迫切的跨境紧急医疗转运的特定领域,可通过完善粤港澳三地跨境紧急医疗转运机制,率先实现大湾区直通救护车全覆盖,以此探索大湾区全面医疗融合更开放、更全面、更有系统的创新路径。粤港澳三地政府应及时检视目前深港、珠澳和港澳特定医院点对点跨境医疗转运试行计划的成效及运作经验,考虑下一阶段扩大计划的安排,争取实现大湾区城市和医疗机构跨境医疗转运的全覆盖。具体建议如下:

  1.建立三地紧急医疗转运常态化工作对接机制:粤港澳三地医疗部门在目前三地点对点跨境医疗转运试行计划的基础上,建议定期会议,定期组织跨境转运相关负责人进行会议,讨论转运过程中的问题、分享经验、协调解决方案,并评估转运流程的安全和效率;同时设立联络员制度,大湾区各城市的主要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的联络员,负责对接跨境转运相关的各方部门;同时要建立线上交流平台,利用在线工作平台,如微信、电子邮件等,进行实时沟通,解决各种转运问题。

  2.制定跨境医疗转运医疗人员白名单和资格互认机制:跨境医疗转运必然涉及三地医疗人员跨境执业资格的问题,因此三地政府须协调湾区各城市的主要医疗机构,预先指定一批参与跨境转运的医疗人员,提前做好粤港澳三地的专业资格认可和行医执照的认定,认证过程亦需要三地政府协调各部门简化手续。同时,湾区各城市须加强协调管理各自管辖的随车医务人员,定期开展培训和模拟演练。

  3.做好跨境车辆、药品、医疗器械和生物样品的预先登记:由于三地均有不同的药品管理条例和出入境管理制度,三地卫生管理部门可建立跨境转运的常规药物和医疗器械清单和预先审批手续,做好救护车上的麻醉和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和生物样品的管理,同时,大湾区各城市120救援中心和港澳消防部门均要指定一定数量的救护车用作跨境用途,从而确保车辆、人员和医疗物品的顺利通关。

  联名人:牛保庄,庄守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