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2024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平台经济事关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事关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我省平台经济形成了以"深圳-广州"双核引领、珠三角创新带支撑、粤东西北协同发展的立体化空间布局,构建起多层次、多维度的产业生态系统,形成了以腾讯、华为为引领,唯品会、微信等为骨干,新兴独角兽企业为新生力量的企业梯队。但平台经济发展依然面临结构性挑战。
一、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协同发展的系统性失衡
创新资源过度集中在深圳-广州创新走廊,区域间产业协同效应不足,数据要素流通存在壁垒,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差异显著,粤东西北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二)创新生态系统的结构性缺陷
我省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总投入比重仅为5.2%,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协同性不够,产学研合作深度不足,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不够科学,创新创业支持体系有待完善,粤东西北地区面临严重的人才短缺问题。
(三)治理体系的机制性困境
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不足,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面临新挑战。跨区域监管协同机制不健全,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问题日益突出,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传统治理体系形成了巨大挑战。
二、对策建议
(一)优化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构建多层级创新网络体系
1. 强化创新极核带动作用
充分发挥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引领功能。加快建设鹏城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创新平台;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数字经济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建设“数字经济创新港”,吸引全球顶尖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集聚,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生态;推动深圳、广州两大数据交易所协同发展,实现数据资源跨区域流通。
2. 提升创新走廊功能
围绕广州-深圳-香港科技创新走廊,构建“核心枢纽+创新节点+产业基地”的空间发展格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创新合作中的重大问题;鼓励创新资源共享,推动重大科研设施、创新平台和科技服务向走廊集聚;设立协同创新基金,支持走廊内企业开展联合创新;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3. 实施“粤东西北数字振兴计划”
建设区域性的省级数字经济示范区,引导优质创新资源向粤东西北集聚;设立产业转型升级基金,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实施“千企入园”工程,推动优质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建立“一园一策”差异化支持政策,形成特色鲜明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二)完善创新生态系统,构建多维协同创新网络
1. 构建创新资源配置新机制
设立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基金,创新资金配置方式:采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的全链条支持模式,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建立"揭榜挂帅"机制,面向全球招标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投入方式,采用股权投资、可转债等多元化金融工具;建立基金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 实施数字人才培育工程
推出“广东数字人才计划2.0”,构建多层次人才发展体系:实施“数字领军人才”计划,面向全球引进顶尖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建立“数字英才库”,为高端人才提供一揽子支持政策,包括科研经费、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标准;设立省级数字人才培养基地,打造人才培养直通车。
3. 打造创新平台网络
建设省级创新平台体系:布局省级数字技术创新中心,聚焦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领域;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深度合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技术交易市场;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三)创新治理体系:构建现代化治理新模式
1. 建立协同治理机制
创新治理模式,设立省级平台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监管体系完善等重点工作;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建立政企对话机制,定期召开平台经济发展圆桌会议;实施监管科技创新工程,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2. 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框架,制定《广东省平台经济促进条例》,明确平台经济发展的法律地位和监管要求;实施“监管沙盒”制度,为新业态创新预留制度空间;建立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现精准监管;完善平台经济统计监测体系,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推进湾区协同发展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合作,共建大湾区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跨境有序流动;推动监管规则互认,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设立大湾区数字经济合作发展基金,支持跨境创新合作;共同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提升国际话语权。
4. 强化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全方位的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建立重要数据目录和分级保护体系;健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维护市场公平;建立平台经济风险预警系统,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