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广东新夜经济模式”,挖掘城市经济发展新动力的提案

2025-01-15 10:00:04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谢萌

  内容:

  近年来,“夜间经济”作为消费的主要形式之一,对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日益凸显。广东省文旅厅最新的调查显示,广东省夜间消费的活跃度明显高于白天,尤其是在年轻人群体中表现突出。2024 年国庆假期,全省20个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共接待游客1709.4万人次,同比增长17.2%。广州、深圳两地展现出强劲的夜间消费活力,上榜全国城市夜间消费最活跃前十名。这些数据充分表明,夜间消费已成为拉动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然而,随着广东省夜间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比如从业人员缺乏规范化、夜间经济品牌发展不均衡且缺乏文化内涵、奖励补贴机制有待进一步细化等。为推动我省夜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形成具有代表性的“广东新夜经济模式”,挖掘城市经济发展新动力,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就业创业指导,以夜间“烟火气”聚就业人气,保证夜间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夜间经济一头连着消费,一头连着就业。夜间消费的繁荣带动相关就业岗位的增加,夜间就业的规范化则可以提升夜间经济的服务质量。对此建议通过政策扶持和培训,鼓励自主创业,支持从事夜经济相关行业的从业者。可参考重庆市实施的“不夜重庆”就业创业服务行动,通过“政策+服务+帮扶”的综合措施,促进夜市自主创业2.3万人,吸纳和带动就业6.2万人。具体做法包括:举行夜市招聘会,建立夜市主动对接服务机制,精准推送夜市招租信息和零工招聘信息,以及开发创业摊位,招募高校毕业生及青年群体参与创业,发放2000元启动资金,提供创业导师指导、给予免费摊位等全方位支持,让青年创业者亲身体验创业全过程。

  除此之外,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可以联合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夜间经济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如文化演艺、餐饮烹饪以及创新创业等方面,增强就业人员的专业性,提升夜间经济的整体质量。

  二是加强产业联动,丰富夜间消费场景和产品供给,培育更多区域性夜间经济特色品牌。一方面,多产业联动,鼓励跨界合作与创新,促进不同产业间的融合发展,将VR、AR、大数据等科技产业、创意产业以及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与夜经济相结合,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例如,加强低空经济与夜间经济的相互赋能,包括:利用低空经济创新夜间消费场景,如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广告投放、夜间物流配送等;结合夜间经济的特点,开发低空旅游项目,如夜间飞行观光、空中夜市等,为消费者提供独特的夜间体验。

  另一方面,目前广东省内夜间经济品牌打造主要集中在地级市层面,而区、县等基层行政区在夜间经济品牌的建设上还比较缺乏。因此建议鼓励省内各城市、地区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放大区域性特点,打造更多特色夜间经济品牌,推动全省夜间经济品牌的均衡发展,进一步丰富夜间消费选择。以广州市天河区为例,可结合文商旅教体融合的地域特色,以“文旅+演艺”的模式,融合各类特色场景,推出戏剧表演、文化节庆等一系列沉浸式的夜间文化主题演出,塑造更具活力的区域性夜间经济品牌。可参考南京“遇见夜金陵”的“夜游+演艺+数字展示”系列活动,南京玄武湖畔在夜间会进行一系列“湖畔音乐会”夜间演出;同时区域内多家博物馆在晚间开放,通过3D水幕观影、5D沉浸式观影等立体空间数字展示手段,打造“灯在景中生,人在灯中游”的体验;另外具有南京历史元素南京白局等传统曲艺演出嵌入了夜游环节中,不时还会配合开展“龙门开启”“贡院张灯”等南京特色展演。

  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明确奖励补贴标准,鼓励举行夜间经济活动,激发市场活力。政府的财政扶持是夜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但从全省的角度出发,目前缺乏具体明确的财政补助标准。建议设立广东省夜间经济专项基金,用于夜间经济区域的改造升级、重点项目的补贴奖励等方面,并根据各地情况进一步明确对夜经济活动和运营单位、企业及机构的补贴比例。可参考深圳市南山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做法,在广东省内各城市进行适当的推广、落实。深圳市南山区出台的《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到,对辖区商业企业或商业综合体开展特色夜间活动的,按实际投入额的50%予以补贴,单个主体每年最高资助金额可达50万元。在哈尔滨市对夜间经济补贴标准的设置则更加细化:为支持主要商圈店铺橱窗亮化,对延长亮化时间的店铺,其每日21时—24时亮化发生的电费及损耗,按照橱窗面积每平方米每小时0.1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为支持增设24小时连锁便利店营业网点,每增设一个24小时营业门店或原门店营业时间延长为24小时,根据单店套内建筑面积的不同,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