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欠发达地区农民增收的提案

2025-01-15 10:21:12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2023年达到25142元,同比增长6.5%。同时切实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截至2024年9月底,我省现有脱贫人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235元。有劳力监测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11282元,超过2024年监测基准(10800元)4.46%。但目前我省还存在发展不均衡,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发展缓慢、农民收入较低的困境。

  一、存在问题

  (一)传统种植增收难

  我省欠发达地区多以传统种植为主,农作物的利润空间有限,农民种粮收益较低,种粮积极性不高,导致很多家庭仅耕种一点口粮田,多余的土地流转给专业的农业企业、种植大户或合作社,但是租金平均为500元/年·亩,增收效果并未得到实质性提高。

  (二)县乡政府引导不足,农产品变商品难

  我省欠发达地区很多乡村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农民各自为战,无法及时准确把握市场信息,导致农产品流通不畅,只能提篮小卖,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导致增收难。

  (三)农业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助农成效不够明显

  在一些山区县,上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少,有的县(市)仅有2-3个,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联农带农的能力不强;农业生产合作社很多也名存实亡,只有小部分还在发挥作用。

  (四)农民就业机会减少、工资性收入增长放缓

  农民工资性收入主要来自外出务工,近年来因经济增速放缓,城镇用工需求减少,农民工返乡人员增加,工资性收入增长放缓。同时农民工年龄结构、教育和技能水平与城镇就业市场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就业竞争力不足。

  (五)资产配置效率低、农民财产性收入不足

  农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于土地、房屋、集体资产等的流转、出租、入股、分红等。然而当前集体资产产权界定不充分,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标准不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边界不清,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仍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仍面临着诸多产权配置障碍,难以稳定地获得财产性收入。

  二、建议

  (一)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和粮食收购价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要按照亩均投入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可考虑按“谁吃粮谁拿钱、谁调粮谁补偿”原则,建立粮食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按粮食调入量、补偿系数和每千克成本补偿标准确定各粮食调入地区应缴纳的实际补偿资金,实现缺粮调入地区对产粮调出地区的利益补偿。另外,建议提高粮食收购价,在现有收购价基础上每斤提高一元钱。

  (二)大力发展乡村优势特色农业

  地方政府应引导农民做大做强当地特色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同时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干线冷链物流发展,全面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险冷链设施、农产品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等建设。健全物流网络,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三)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

  县乡两级政府要做好产业规划,培养产业带头人,引进优良品种和技术,帮助开拓市场,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让农民或以土地入股,或土地流转,或投工投劳,以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有针对性开展就业培训,培养“新农人”。同时县、乡要加大农民就业指导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一站式服务。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对外经营,承担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吸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五)深化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鼓励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房屋、“四荒地”等资源资产,创造条件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其他入股方式流转,增加土地租金和分红收益。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通过出租、出让等方式提高农村集体土地收益。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产业。

  (六)鼓励开展村村联营、村企合作

  鼓励打破行政自然村边界,集中不同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源,实现抱团联合发展;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以项目倾斜、税收优化、融资担保等扶持政策,鼓励县域龙头企业下乡,与村集体共同合作经营村集体资源资产,形成功能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七)审慎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工作

  新农村建设,是要把乡村建设得更像乡村。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同质化,而是要实现城乡功能互补。有的地方为搞美丽乡村,强行让农民集中建房,集中居住,不让农民烧柴做饭,不让养鸡养猪,不让种果种菜,这样的集中居住使得不能外出务工的农民没有任何收入。应审慎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工作,让农民能在房前屋后养殖畜禽,种植蔬菜,即使不进城务工,也能有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