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邓毛颖
内容:
2023年,我省海洋生产总值1.88万亿元,海洋经济总量连续29年居全国首位,建设海洋强省、打造海上新广东开局良好。但同时,在以下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从空间发展看,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亟需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广深两市海洋生产总值占比超过全省一半;在《2004年全球领先海事之都》排名上,深圳、广州位列全球23、25位;国务院批复的两市的国土空间规划中,赋予广州“彰显海洋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城市性质,赋予深圳“现代海洋城市”的城市性质,表明两大城市在海洋发展方面承载着重大的国家使命。但两大核心城市对沿海经济带的辐射带动作用还需进一步提升,粤东、粤西沿海城市海域面积占全省近70%,但海洋经济占比仅约20%,巨大发展潜力亟待挖掘与释放。
二是从经济指标看,海洋经济增速较慢,产业结构偏传统,亟需海洋新质生产力的牵引提升。山东海洋经济近三年年均增速9.3%,高于我省(7.6%)。按此增速推算,山东海洋经济总量可能在2028年后反超我省。同时,我省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虽仅5%、但增速高达 20%左右。未来,我省需要通过海洋新质生产力的牵引提升,保持我省海洋经济的领先地位。
三是从平台能级看,高端科研创新平台实力不够强,引领不足,亟需集聚高端资源打造海洋发展龙头。我省国家级海洋创新平台偏少,仅有1家海洋国家重点实验室。而山东有2家,更有全国唯一的海洋国家实验室,拥有中国海洋大学等“国字号”海洋科研机构与创新平台50个。山东、浙江分别设有青岛西海岸、舟山群岛等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新区,我省则缺乏此类平台。
我省要建设海洋强省,打造海上新广东,需要积极强化合作、集聚高端、培育新兴。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广东省省会,城市综合实力强,海洋科技创新资源、产业资源具有明显优势。我省应支持广州彰显开放合作、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海洋特色,以广州为龙头牵引省内城市向海发展,奋力推动广东海洋经济再上新台阶、再攀新高峰。
为此,提出建议:
一、支持广州彰显海洋开放合作特色,辐射带动一批现代化海洋城市,共同推动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黄金内湾”层面体现融合深度。举全省之力,推动在南沙集聚全国全球海洋科研、教育、人才资源,赋予南沙更大海洋领域改革自主权,打造我省海洋科技创新发展龙头区域。以南沙为核心,实现广深海上强强联合,带动深圳海洋新城、东莞滨海湾新区、中山翠亨新区、珠海香山海洋科技港等一批海洋特区高速发展,融合发展海洋经济和湾区经济,共建环伶仃洋国际海洋都会。
二是在粤东粤西层面拓展合作宽度。支持广州打造全国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和商业化开发总部基地、全国海洋新能源装备研发和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支持广州与湛江、阳江、茂名、汕尾等城市共同向国家申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空间,合作共建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大力发展海上新能源产业和海上装备产业,打造沿海城市发展蓝色引擎。
二、支持广州彰显海洋科技创新特色,集聚一批高端科研平台,推动我省海洋科技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
一是关注重大平台。支持广州继续引进深海极地、海洋数据中心、海洋生物等领域的重大创新平台,支持水下考古实验室、极地创新研究院等重大平台落地广州。用好“梦想”号、国家极地综合保障基地等深海极地的国之重器”,谋划组织实施大洋钻探国际大科学计划、“海洋十年”计划和活动,打造世界重要的深海极地领域国际交流高地。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通过优化政策与科技创新计划,利用省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科技基金等资金支持,助力广州涉海科研机构和企业强化技术攻关,重点发展“深海进入、深海探测、深海开发”相关的装备、配套研发,打造深海极地研究高地和产业孵化基地。
三是加强科技转化。进一步发挥各类省级创新平台作用,促进协同攻关,支持省属高校、科研机构参与深海和极地研究、资源勘探开发,在未来产业领域带动形成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推动在广州建立全省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深海高端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概念验证与中试转化区,吸引国内外成果来粤转化。
三、支持广州彰显海洋产业文化发展特色,引领一批优质新兴产业,促进我省海洋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
一是支持广州探索海洋“港船能”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升级“新型海港”,强化广州港在全省港口整合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广州深水港新港区选址论证研究,纳入省“十五五”发展规划。聚焦“绿色海船”,率先在广州推动新能源船舶、智能船舶研发,优先在全省沿海、内河航运推广应用,抢占船舶发展新赛道。应用“未来海能”,推动海上新能源在船舶、港口的规模化应用,实现“海洋能+”产业的高效整合。
二是支持广州探索海洋“文商旅”服务融合发展新模式。以广州为核心,整合全省“海丝文化”“海防文化”“归侨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旅游产品,擦亮海洋文化历史品牌。深化邮轮游艇合作,支持广州组建本土邮轮运营公司,在省内开发运营一程多站旅游航线,探索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开发江海游、跳岛游等精品航线和特色旅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