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民生、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相继出台了《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3143个康复定点机构,为300301名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康复服务。2023年,残疾学生分别有210人、398人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70名残疾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新增残疾人就业3386人,46370名残疾居民受资助参加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其中重度残疾19046人。
目前仍存在残疾人生活水平普遍滞后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残疾人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有较大差距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完善多元化社会保险机制,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一是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率,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二是在政策框架内,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推动残疾人医疗保险制度与商业健康保险相结合。尝试设立残疾人补充医疗保险、逐步扩大大病救助范围。强化医疗保障部门、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二)健全多样性社会福利制度,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
一是稳步扩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覆盖面,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家庭实施护理补贴,启动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具适配、困难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等补贴制度。二是加强农村残疾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居家养老服务。三是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政策。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三)构筑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满足残疾人日常需求
一是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的覆盖面和精准度。二是优化城乡低保制度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推进残疾人脱贫工作。三是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机制,制定规范服务标准,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提升托养和照护服务质量;增强公办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服务能力,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动完善城乡融合、资源共享的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规划布局。四是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完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省、市、县、街(区)四级康复服务体系,深化残疾人社区康复;支持智能化辅助器具、康复设备等领域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聚发展,提高残疾人服务领域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五是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标准,依托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等加快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四)提供多维度教育供给,助力残疾人健康成长
一是探索建立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的特殊教育发展共同体,遵循“多元、适宜、优质”的安置与教育原则,建立完整的基础保障体系。二是探索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培训机制,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三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特殊教育服务,对在普通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托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配备专职特教教师和特教管理人员,提升随班就读质量。四是减免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保教费,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实行义务教育至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对残疾人大学生进行免费教育,对在读残疾学生实行“四免四补” (免伙食费、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学习用品费、补助交通费、补助干预训练费)政策。
(五)开展多渠道职业培训,拓宽残疾人就业平台
一是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创业资助和担保贷款、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推动提高残疾人就业薪酬待遇。二是制定职业培训“规划化”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职业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广泛开展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促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提升,探索建设省、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三是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支持社会机构举办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和助残企业。实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行动,加强劳动维权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对用人单位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的监督。四是抓好高校和职业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农村残疾人、盲人三类群体的就业帮扶,依托“互联网+”、平台经济等新型业态,支持残疾人多途径灵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