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民进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在地方考察时常常调研当地历史文化遗产,反复叮嘱要把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客家是广东三大民系之一,客家人主要居住在粤北山区、梅州,以及闽西、赣南等地。围楼围屋是客家民居的重要建筑类型,其不仅设计独特、工艺精良、材料坚实,兼具居住、防御等实用功能,更是客家文化中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思想、儒家文化、客家习俗的实物体现。做好客家围楼的活化利用,不仅能传承和展现客家文化,丰厚城市内涵,增强客家人凝聚力和向心力,还能推动广东文旅融合发展,助力“百千万工程”。
广东客家围楼主要分布在深圳、惠州、河源、梅州、韶关等地,据统计深圳地区现存168座客家围,韶关市现有围楼近500座,其中以韶关市始兴县最多,共有249座,是名副其实的“中国围楼之乡”。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客家围楼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围楼重新焕发新的生机。但由于种种原因,围楼活化利用仍然面临不少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重视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社会各界对围楼的重要性、宝贵性、特色性认识还比较模糊,对其历史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认知不足。二是围楼保护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而政府经费有限,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后续的维修、监管、服务不能及时跟上,给围楼活化利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难度。
(二)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由于年数久远,加之内部砖木结构,多数围楼出现不同程度墙体开裂、横梁腐蚀、楼顶渗漏、楼板崩塌等问题,维修成本高。二是现在围楼基本上不再是村民居住的场所,围楼实用价值降低,加之围楼修缮维护费用较高,不少围楼业主出现围楼维护等政府、靠政府的心态。三是有些乡镇和围楼业主、围楼认养者落实维修方案不到位,在围楼修缮过程中缺乏专业知识,有时不经审批擅自改变围楼的构造,造成围楼的破坏,维修出现随意性,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难度大。
(三)开发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一是围楼开发主题元素单一,如始兴AAAA级旅游景区满堂围的旅游开发基本维持原貌,几百间房屋尽管壮观,但内部不少空置,开发层次较低,缺乏趣味性。二是虽然地方政府出台了系列政策推动围楼认养,但社会各界关注度、知晓率、参与率不够高,效果未尽人意。三是围楼资源缺少龙头项目带动,未能与当地周边资源整合出较完善的旅游产业,已开发围楼后续长效机制未健全,政府财政负担大。
二、建议
(一)谋划长远,循序渐进推动客家围楼申遗
建议文旅部门结合各地发展文化旅游以及开平碉楼、丹霞山的实例,对客家围楼申遗进行可行性研究,将粤北、梅州等地甚至周边省市围楼整体打包,作为中国方围建筑的典型文化区域,确定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力争通过高起点、影响大、全面性、专业化的申遗工作,让客家围楼实现更全面和高层次的活化利用效益。
(二)立法保护,探索建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一是根据目前省内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的宝贵经验,研究制定合适的客家围楼活化利用政策法规,将围楼保护利用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借鉴《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广东省开平碉楼保护管理规定》等成功案例,支持、推动制定《广东省围楼保护利用条例》,使围楼保护利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强化管理,继续做好围楼的保护工作
一是建议文旅部门加强文物遗产保护领导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强化监管,提高对围楼保护利用的重视程度,加大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快围楼修复方案评审、完工验收以及奖补审批。二是建议文旅部门实行分类指导,明确国保、省保围楼要以重点保护为主,县级及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性围楼要发动社会力量,以活化利用为主,对于确需特殊利用的国保、省保适当放宽政策要求。三是强化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建议以文旅部门为主,协同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指导地方将围楼纳入各类编制规划和典型镇村打造、老旧小区改造、风貌带提升、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加强对围楼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构建严密的围楼保护工作体系。四是建议财政、文旅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做好项目包装,下拨专项资金用于抢救性维修,建立政府和私人相结合的维护基金,引导社会和业主共同出资保护。
(四)创新思路,推动围楼资源资产价值化。
一是建议文旅部门指导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客家围楼利用的方式,配套围楼认养政策,提高认养工作的便利度和工作效率,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围楼认养工作,支持已认养围楼在保护的前提下作商业用途。二是建议政府出资,将合适的围楼开辟为文化旅游场所、展览馆、纪念馆和其他文化教育场所等,发展相关文化产业场所,充分发挥其文化服务、文物展示和社会教育功能。三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整合资源,结合文旅发展规划打造围楼精品旅游线路,加大宣传力度,以项目带动提升围楼利用价值,以围楼点缀文旅、农旅项目,让围楼在新时代的舞台上重新找回自己的位置,造福山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