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民建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近年来,广东持续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科技创新全过程创新链加速构建;深入推进“制造业当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产业与科技互相支撑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背景下,广东推进进一步推进产业科技互促双强仍存在着高水平科技供给不足、企业创新能力不高、体系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与挑战。
一、存在的问题
(一)高水平科技供给不足
一是科技创新平台对产业创新发展支撑不足。创新平台数量不足,特别是能够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的创新平台稀缺,难以形成强有力的创新引领效应。现有科技创新平台运营效率不高,公共科技资源平台稀缺且共享机制不健全。事业单位性质的平台缺乏灵活的市场化要素,制约了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二是基础研究投入不足。2023年广东省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支出比例仅为5.6%,远低于国家和国际先进水平。基础研究投入单一,以省财政科技投入为主,地方与社会投入不足,缺乏长期稳定支持。
(二)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不高
企业研发机构“重建设轻运营、重资格认定轻后续支持”的现象普遍存在。对企业研发机构的运行缺乏足够的资金与服务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更多呈现“微改进、小创新”的特点,研发能力与水平不高。研发人才质量不高往往使得企业无法在本地开展高水平的科研活动,无法产生革命性、颠覆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
(三)产业科技互促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存在政策衔接不畅、国资管理、审计监督及人事制度等多维度复杂性,以及全面或部分赋权等难题。在服务层面,成果转化服务不仅层次浅、内容单一,难以匹配企业多元化需求。科研平台自身建设滞后,技术转化专业人才匮乏,供需对接效率低下,不足以支撑广大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更严峻的是,高失败率迭加社会对创新失败的低容忍度,进一步遏制了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的活力与创造力。
二、有关建议
(一)强化重点领域高水平科技供给
一是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夯实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根基。通过高质量科技供给,通过产业转型升级,改变现有的产业格局。一方面要发展关键新兴技术和未来技术,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另一方面要改造传统产业,改变现有的产业格局。以人工智能范式促进产业数字化数据化、以绿色能源替换促进产业绿色化、以未来产业布局促进高新技术发展。
二是构建强大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对现有各类创新平台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明确各平台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构建战略综合类、基础研究类、技术创新类、基础支撑类等分类清晰、协同有序的平台体系。加快打造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枢纽型综合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加强平台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加快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技创新平台网络。
三是实施差异化财政支持策略,对于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的基础研究项目,确保长期稳定的经费支持。面向产业发展的技术攻关项目,采用竞争性财政投入模式,辅以科技金融手段支持关键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应用。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创业,民间资本捐资成立私人基金会,专项支持基础研究和科研项目。
(二)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一是发挥科技领军型企业的引领作用。引导科技领军型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联合产业链上下游组建技术创新联合体,集行业力量攻克核心技术。
二是创新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推动由更多科技领军型企业牵头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赋予企业更多技术研发与经费使用自主权。完善“揭榜挂帅”制,在设榜环节精准对接技术难题与市场需求,避免资源错配;揭榜环节则强调公平竞争,通过多元化评价方式选拔真才实学。
三是让企业成为引才、留才、用才的主体。建立需求导向的引才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规划,确保引进的人才能够真正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实施人才引进效果评估,定期对人才引进与产业需求的匹配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客观评价。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人才引进政策,优化人才引进结构,提高人才引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青年人才培育力度。
(三)建立完善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优化省市级科技管理协调平台,加强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无缝衔接。定期开展政策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二是细化政策措施,提升可操作性。对现有政策体系进行系统梳理,识别出宏观性强、难以落地的政策措施,细化实施细则、明确操作流程以提高可操作性。推动出台关于认定“错”的具体细则和相关案例,完善尽职免责清单和容错机制,为科研人员和管理部门提供明确的指引和保障。
三是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机制。借鉴浙江“安心屋”模式,建立统一规范的技术交易平台,实现成果转化、合同审批、免税登记、收益分配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建立可追溯的监管机制,通过电子存证等方式全程留痕,实现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实时无感监管,减轻科研人员和管理部门的风险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