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智能网联汽车生态圈,助力新能源汽车集群发展的提案

2025-01-15 10:14:52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超级计算等新质生产力有机融合的代表,是我国培育壮大技术含量高的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新的未来产业的重要载体,契合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据研究机构预测,2030年全球智能网联汽车市场规模将达到近2万亿美元,未来几年年增长率将达到72.8%。

  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全国领先,拥有涵盖整车生产企业、自动驾驶科技公司、传感器等关键配套供应商、创新平台机构、网联技术服务方、第三方行业组织等完整的产业链,发展势头强劲。一方面我省智能网联开放测试道路里程和车辆测试里程再创新高,截至 2023 年底,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累计测试总时长超过 91.83 万小时、累计测试总里程达 1718.84 万公里,位居全国前列。另一方面,我省智能网联示范应用或商业化运营也初具规模,2023年8月坪山区全域自动驾驶车路云网图体化项目正式启动,成为全国首个智能网联全域商业化运营示范区、全国首个规模化“5G+车联网”应用示范区、全国首个L3 及以上地方准入运行示范区、全国首个智能网联赋能双智应用示范区。

  智能网联汽车的区域互联互通涉及交通运输、通信、公共安全等多行业、多领域,需要在更广泛、协同的体系下考虑区域互联互通。在我省构建智能网联汽车生态圈过程当中,仍然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顶层设计缺少法律法规、重大行动方案或计划。政策法规亟须完善, 省级层面缺少统一的行动方案, 各地市各自为政,发展推进缓慢、工作协同难度大。同时广东省也没有省级数据平台管理中心,难以对全省的智能网联汽车开展统一的安全监测保障。

  (二)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监管体系更复杂,监管平台不统一。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监管体系涉及到工信、交通、公安、自然资源、住建、网络安全监管等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交织,监管主体复杂,各部门权利与责任界定不清晰导致难以有效协作。广州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较为分散,存在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实时监管平台、高精地图监管平台等不同功能平台。其中,安全监测平台依托试点项目,自上而下建设,整合协同难度较高。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尚未建成,其他地市没有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

  (三)各地市产业发展不均,测试水平差异巨大。一是广州和深圳两地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体系发展较好, 但其他城市产业发展需求和基础相对薄弱,除东莞市已经出台管理办法外,其他地市尚未做出相应政策措施。二是各地区管理规则和测试标准不一,自动驾驶车辆跨市运营时需要大量的适配工作,加大运营成本压力。三是主管部门权责界定不清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管理涉及工信、交通和公安、自然资源、住建、网络安全等主管部门,各部门权力与责任界定不清晰,难以有效协作。

  二、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率先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智能网联汽车生态圈。

  (一)强化省级统筹协同,健全政策保障体系。一是发挥省级层面的引导作用,在高等级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准入、道路测试标准、安全员管理、车路云一体化协同推进、金融保险服务等关键环节形成可落地的保障体系;二是构建统一标准体系,争取在省级层面大方向协同,小差异互补,形成支撑我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 三是打破湾区互通壁垒, 支持6市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中山)、三区(横琴、前海、南沙)率先互联互通,逐步推进珠三角9市+港澳2区互认互通,进而探索全省产业区域协同发展路径。

  (二)建设省级监管平台,加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第三方机构,建设集数据采集、数据验证、数据分析、安全性能及风险评估、存证追溯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数据平台管理中心,支撑全省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协同推进产业深度融合,探索车辆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将单车智能化与道路网联化相结合,提升交通系统的整体效率。

  (三)探索协同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生态融合。一是发挥广深示范带动作用,联合周边地市先行探索新型商业模式,以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带动招商引资,调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积极性,形成小区域产业集聚格局;二是以地方产业需求为牵引,加强人才培育引进,支持整车企业和自动驾驶技术龙头企业开展引智行动,引进国内外对口高端人才。建立健全广东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职称评审机制,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和中职学校设置相关专业人才培育计划,推动智能网联产教融合;三是加强核心技术攻关,针对智能底盘、车用操作系统、信息安全、智能座舱、人车路云信息聚合平台等核心技术加大技术开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