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林德胡
内容:
实施百千万工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的重要实践,是省委“1310”具体部署的重要组成内容,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近年来,全省各地在实施百千万工程方面不断取得新成绩,如农村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乡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部分乡村特色产业开始崭露头角,乡村文化建设也有了新的进展,农村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省进一步推进百千万工程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乡村产业的振兴,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可持续性,直接影响百千万工程的高质量发展大业。
一、存在问题
各地在实施百千万工程的过程中,在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方面,也日益显现出一些普遍存在且亟待解决的问题:(1)、乡村产业水平仍然偏低,产业发展较为分散,缺乏规模化、集约化的产业体系;(2)、乡村产业用地受制于现有政策原因不能满足乡村产业的发展要求,限制了乡村产业项目的落地与拓展;(3)、激活乡村沉睡资产的配套政策措施尚未跟上发展需要,制约了乡村产业的发展壮大;(4)、乡村产业人才仍然欠缺,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不足,影响了乡村产业的创新与发展;(5)、乡村基层的创新意识仍然有待提高,传统发展思维较为固化,难以适应新时代乡村产业的多元化发展需求。
二、建议与对策
(一)继续健全乡村产业体系,加大对乡村产业的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立足本地资源优势,科学规划乡村产业布局。政府应加大对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乡村产业的整体效益。
(二)以振兴乡村产业为总抓手,适时调整乡村产业用地政策。建议相关政府部门深入调研乡村产业用地现状与需求,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乡村产业用地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出台更加灵活、优惠的乡村产业用地政策,优化用地审批流程,适当放宽乡村产业用地的限制,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三)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激活乡村沉睡资产。(1)建立健全乡村土地流转和闲置房产盘活机制,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出租等方式,将闲置土地集中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2)对闲置的农房、厂房、弃用校舍等房产允许进行合理化改造利用,进行出租或发展民宿、农村电商、乡村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充分挖掘盘活乡村土地房产的潜在价值;(3)出台政策对历史遗留的存在村集体与政府有关部门有争议的房产地产进行清理,如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的已弃用的村办小学校舍、乡村修建曾由政府供销社使用但现已弃用的房产、原来一直用作农村晒谷场但由于历史原因后来被划入基本农田的地产等,明确权属,以期合理利用、激活其应有价值,支持壮大乡村产业。
(四)持续加强职业技术培训下乡,培养更多乡村产业人才。(1)建立健全乡村职业技术培训体系,根据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课程和内容;(2)持续加强组织相关高校、技工学校等学校老师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村民的产业技能和创业能力;(3)加大对乡村职业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本土人才;(4)同时,持续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在外务工人员、大学生等返乡创业就业,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五)培育提高乡村基层的创新意识,更好地推动乡村产业发展。(1)持续加强对乡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实地考察等活动,拓宽他们的视野和思路;(2)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乡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模式和方法,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特别是要给予乡村基层干部合适的晋升通道,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培养有创劲有能力敢担当的基层干部队伍,激发乡村基层的创新活力,更好地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联名人:黄飞,梁峻荣,陈仲策,王声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