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李旭
内容:
一、提案背景
一项新技术在实验室取得突破后,要真正走向市场,需要跨越从实验室研发、小试、中试到生产线的很多关卡,把处在实验室阶段的新产品转化到生产线的过渡性试验,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先进性决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水平,通过小试、中试验证可以提高成果的成熟度,有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据统计,科技成果在测试验证后,其产业化成功率可提升至80%,而未经中试的成果产业化成功率仅为30%。当前,过渡性试验环节的滞后是造成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的关键因素,由于试验环节存在创新风险高、资金投入大、专业性要求高等众多难点,导致企业“不敢试不愿试”创新成果,用户“不敢用不愿用”创新产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科技成果转化保险是指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针对新技术项目在实验室研发、小试、中试等阶段,将参与成果转化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技术开发项目的受让方或投资人等面临的自然灾害、突发卫生事件、设备损坏、政策调整、技术迭代等风险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发挥保险的风险预防与分散、资金杠杆等作用,降低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风险和损失,提高科技企业创新积极性和科技成果转化质效。
二、提案依据
(一)政策依据。国家层面,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使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提出15条政策措施,打造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接力式金融支撑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推广意义。科技成果转化保险覆盖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技术研发、转化应用的全周期。对于科技企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充满风险和挑战,导致很多企业因成本问题不敢立项,担心转化失败而保守研发。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保险,可以转嫁成果转化失败费用损失,有效减轻企业对转化过程中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和引发相关责任纠纷的担忧,增强企业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信心。对于政府部门,通过建立企业成果转化失败补偿兜底及风险管理机制,可以吸引更多企业和高校推动成果转化落地,助力加快建设区域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提升成果供需对接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创新链产业链同步发展。
(三)存在问题。目前虽相继推出了科技成果转化类保险产品,但在企业端,投保积极性不高,部分地市虽出台配套科技保险补贴政策,但实施细则、支持政策的延续性未得到保证,保险对成果转化过程中风险的覆盖还远远不足,未能充分激发科技主体的市场活力。在保险行业,由于科技成果转化涉及领域多、技术专业性强,不同企业面临的风险和需求各不相同,特别是对于核心关键战略领域,技术复杂,保险行业缺乏相关的专业技术支撑,缺少风险数据,在定价与风险管理方面亟需提升。
三、提案建议
建议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加快推进保险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强化政策支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保险覆盖面。建议由省科技厅牵头,联合财政、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转化保险支持政策。在资金配置方面,一是创新“补贴+保险”模式。鉴于目前大多数科技中小企业通过保险转嫁风险的意识还较低且经营压力较大,建议在推动初期,配套出台相关财政支持政策,从原有的科技经费中,提取一定金额用于购买科技保险产品,同时借鉴广东省政策性农险发展模式,建立“省-市-区”三级科技成果转化保险保费补贴机制,探索强制投保模式;二是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保险保费抵税政策,目前科技保险保费是否能够用于抵减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尚未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建议财税系统明确将科技成果转化保险产品纳入研发费用支出的范畴,并明确其可用于抵扣所得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企业积极投保。在信息建设方面,打造保险机构与科技企业、科技项目对接平台。参考广东粤信融等平台,由政府部门常态化收集科技企业保险需求、发布科技成果转化清单,提升供需双方对接效率,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保险的覆盖面。
(二)推进平台建设,完善成果转化保险服务体系。建议由省科技厅牵头,以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为平台,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搭建科技成果转化保险服务体系。在产品供给方面,围绕科技成果研发、成果转化等开发广东省专属产品,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科技成果转化保险产品体系。在风险管理方面,建议科技主管部门搭建平台,开放有利于科技保险产品开发和风险管理的公共数据,协助险企优化风控模型,提升保险行业在科技领域的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能力,打造“科技+保险+服务 ”的新模式,为广东省产业科技互促双强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