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张修玉
内容: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海岸带作为国家“三区四带”重点保护修复生态系统,也是蓝碳碳汇管理的重要区域,需要遵循“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综合管理为保障”的保护修复策略。重点工作如下:
一是加强海岸带“蓝色碳汇”生态系统修复
红树林修复建议在适宜的潮间带,禁止围垦,人工种植或促进天然更新红树林,形成抵御风浪、固碳增汇和净化水质的生态屏障。盐沼湿地恢复建议通过地形改造、水文恢复和植被种植,重建或修复盐沼湿地,发挥其消浪、促淤、净化污染物和提供生物栖息地的功能。海草床种植与保护建议减少陆源污染和海底拖网等破坏性活动,通过移植、播种等方式恢复海草床,稳固海底底质,为海洋生物提供育幼场和栖息地。
二是增强海岸带生态系统韧性
“生态海堤”建设建议对传统的硬质海堤(如混凝土堤坝)进行生态化改造,例如在堤身设置生态孔、建设潮间带植物带、堤前种植红树林等,软化硬质界面,提升生物多样性和景观价值。海滩与沙丘养护需要通过人工补沙、构建沙丘植被系统等方式,恢复和增强海滩-沙丘体系的自然缓冲功能,对抗海岸侵蚀。退塘还海工作建议将早期围垦的、生态功能低下的养殖塘等退出,恢复自然的滨海湿地或潮汐通道,增强海岸带的蓄滞洪能力和生态空间。
三是加强污染防治与源头控制
加强陆海统筹治理,严格控制入海河流的污染物排放,建设河口湿地净化区,减少氮、磷等营养盐和塑料垃圾等入海量。加强岸滩垃圾清理,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海洋和海滩垃圾监测与清理机制,特别是针对塑料垃圾和废弃渔网等。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合理规划养殖密度,集中处理养殖尾水,减少对近海水质的污染。
四是提升河口海岸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建设海洋保护区,在关键生态区域设立严格保护的海洋保护区或禁渔区,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建设人工鱼礁与增殖放流,在适宜的海底投放人工鱼礁,为海洋生物营造栖息环境;科学开展经济物种和关键物种的增殖放流,恢复渔业资源。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岸基监测站和海上浮标等手段,构建海岸带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及时清理对海岸带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
五是加强空间管控与智慧化管理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确保海岸带生态空间不被过度侵占。设定距离海岸线一定范围的禁止或限制建设区,为海岸自然过程留出空间,降低灾害风险。集成环境、生态、经济等数据,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科学决策、灾害预警和效果评估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