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港澳专业人士融入和服务大湾区发展的提案

2026-01-27 09:39:51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张嘉琦

  内容:

  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和生活政策措施”。推动香港、澳门专业人士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既是港澳发挥自身优势、拓展发展空间、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家在新征程上广泛汇聚专业力量、增强发展动能的战略安排。然而,当前在相关体制机制方面仍存在一些障碍和瓶颈,亟需进一步深化改革、破除壁垒,为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执业、创业和生活提供更加顺畅、便利的制度环境。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业资格“玻璃门”依然存在,制度型开放有待深化。

  港澳律师、会计师、工程师、测量师以及保险等领域专业人士,面临内地资格考试通过率较低、资格互认范围狭窄、执业领域受限等突出问题。

  (二)生活保障“关键点”存在短板,公共服务衔接不畅。

  特别是在医疗保障方面,港澳居民在内地生活时,面临参保等待期长、医疗费用报销不便等现实困难,降低了北上定居和长期发展的意愿。

  (三)税务政策“最后一公里”梗阻,人才获得感有待提升。

  尽管大湾区已出台个税优惠政策,但存在人才认定门槛高、政策覆盖面窄、补贴申请发放滞后,以及参加大湾区就业计划的港澳青年还存在“双重纳税”风险等问题。

  二、具体建议

  (一)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实现专业资格互认与执业便利的新突破。

  1.深化专业资格互认与执业便利化改革。

  建议对会计、法律、工程、保险等关键领域的资格考试进行系统性评估与改革。可探索增加基于港澳执业经验的替代性认证路径,或对具备一定年限、良好执业记录的港澳专业人士实行考试科目减免、开设针对性辅导课程、优化考试语言。可借鉴国际经验,在前海、河套、南沙、横琴等合作区率先探索“一试多证”或“资格直认”模式,实现“点上突破、面上推广”。

  2.大幅拓宽执业范围,释放专业服务动能。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分领域、分步骤放宽已获内地资格的港澳专业人士的执业限制。例如,允许港澳律师在特定区域内代理部分涉港澳的刑事诉讼案件;扩大港澳医师的执业科目至全科。

  (二)完善跨境医疗保障与服务衔接机制。

  1.优化港澳居民参加内地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安排。

  如针对《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港澳居民需凭居住证(需住满6个月方可申请)参保的规定,建议研究缩短或取消参保等待期,提升政策包容性。

  2.提升医疗费用报销便利度。

  推动大湾区内地城市与香港医保政策对接,简化港澳居民在内地就医的报销流程。

  3.鼓励保险企业创新,填补医疗服务缺口。

  支持开发适合港澳居民的跨境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鼓励保障范围覆盖内地与港澳医疗机构,以此作为公立医疗和长者医疗券之外的有效补充,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三)以“精准施策”为导向,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的一流税务环境。

  1.优化并动态调整个税优惠政策。

  建议进一步优化境外人才个税优惠政策的认定标准,使其更贴近市场需求,覆盖更广泛的专业人士和青年人才。简化申请流程,明确审批时限,建立稳定、透明的补贴发放机制,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兑现,增强政策的可预期性和吸引力。

  2.系统性解决“双重纳税”问题。

  建议有关部门就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进行优化磋商,特别是针对在大湾区工作的港澳青年、短期跨境工作者等特定群体,明确税务居民身份认定、收入来源地划分等细则。加强税务政策宣传与辅导,为港澳人士提供清晰的税务筹划指引,帮助其合理规避双重纳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