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是落实粮食安全战略、践行大食物观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内容。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指出,要树立大食物观,既向陆地要食物,也向海洋要食物,耕海牧渔,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广东是海洋渔业大省,水产品总产量、海水鱼养殖产量、海水鱼苗产量、虾苗产量均居全国首位,海洋牧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但目前,在基础设施、金融保险、生态安全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瓶颈,迫切需要深层次、全方位、大力度地推进。
一是深远海通信、能源、感知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重大装备研发与应用水平有待提升。我省深远海养殖专业化、装备化和规模化程度不高,养殖工船等高端海洋装备和关键部件自主生产能力不足,综合建设运营成本高企。能源保障、数据传输、智慧监控等设备设施建设滞后,无法满足高清视频回传、实时数据传输等现代渔业需求。
二是抗台风等灾害风险能力不足,高保费、高赔付制约了行业发展。我省台风和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频发,深远海养殖极易造成高赔付,养殖主体保险保费负担比例高于传统农业,且养殖装备未纳入保险范围。部分养殖装备未按中国船级社(CCS)等权威机构进行认证,质量及安全性能不可控,需要在抗风浪与成本之间进一步平衡优化。
三是海洋生态保护与发展有待协调,近岸海域面临海洋环境污染、海水富营养化等生态风险。据最新调查,全省养殖用海超九成集中于10米等深线以浅海域,近海养殖残饵和排泄物过量集聚,小规模周期性赤潮频发。部分渔港区域及传统养殖海域划入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海洋保护区与海洋牧场空间有待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
2025年6月,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要耕海牧渔丰实粤海粮仓,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助推海洋渔业提质增效。我们认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构建深远海规模化高效养殖模式,迫切需要开展新型海洋牧场建设试点示范,提升重大装备研发制造能力,构建“平急两用、军民融合”韧性体系,完善金融保险政策,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模式。为此,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开展新型海洋牧场建设试点示范。建立由农业农村(渔业)部门牵头,发改、科技、工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支持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渔业4.0智能综合体、珠海“四通一联”海上产业园、阳江工程化海洋牧场养殖基地、湛江生态养殖与智能化创新应用等先行示范。探索“海上新型基础设施+海洋牧场专业设施”,推动海上浮动设施、大型海工装备等用海审批及落地应用,打造海洋牧场试验区。探索海洋网信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海洋算力与海洋信息通信“一张网”。
二是夯实制造能力,推动新型养殖设施装备产业链融合创新。联合大湾区涉海省级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南海国家实验室和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在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及阳江、汕尾等地市海域开展“智能投饵无人船、水下机器人巡检”等产学研合作与规模化应用,催生海洋新质生产力。依托广州、湛江、江门等修造船基地和龙头企业,组建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装备创新联合体,搭建海上风电机组整机测试场、深海网箱防腐材料测试中心。
三是构建韧性体系,提升海洋城市安全能力建设。依托深远海海洋牧场新型设施、大型浮动设施以及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等,构建覆盖“空天地海”全域基础设施体系,满足太空、深海、低空等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强化产业协会、科研机构、基础电信企业、卫星运营商、海洋装备企业等多主体协作。推动“部-省-企”跨部门数据融合共享及军民标准通用化,建设人、船、设施的安全监控与应急救援系统,满足平急两用、军民融合需求,提升海洋城市安全韧性。
四是完善金融支持,强化“蓝色金融+巨灾保险”政策体系。发行海洋专项债,推动政策性银行设立海洋金融部门,组建国家海洋母基金和海洋产业引导基金。联合龙头链主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海洋装备制造领域的专项基金,精准引进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积极发展蓝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创新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产品。发展海洋环境责任险、船舶污染险、蓝色碳汇保险,探索多方参与的海洋巨灾保险和渔业补贴机制。
五是推广生态养殖,建立适用深远海养殖的海域分层管理与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扩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增量发展空间,依托海域海岛自然资源禀赋,建立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模式。加强重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优化整合以珍稀物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为代表的自然保护地,合理有序引导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向养护与经营并重转型,建立现代化海洋牧场与海洋生态保护区、海洋牧场示范区动态空间管理与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