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开放能级,拓宽开放领域,推动广东高水平开放走在前列的提案

2026-01-27 09:52:30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民建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改革开放规划任务排序显著提升,反映了国家基于内外环境变化作出的关键战略调整,进一步彰显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极端重要性。“十四五”时期,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外贸规模持续领先,进出口总额接连迈上8万亿元、9万亿元台阶,并已连续39年保持全国首位,实际利用外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稳居全国前列,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并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格局。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调整。对标新形势新要求,广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既具备坚实基础,也面临一些亟待破解的瓶颈:一是制度型开放衔接不够充分,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比,在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绿色贸易标准等领域的制度适配性不足。二是开放平台协同效能待提升,四大合作平台、广东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平台存在功能重迭,资源整合不足,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辐射范围有限。三是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不足,粤港澳三地专业服务标准衔接滞后,外籍人才停居留、跨境金融服务、科研资源共享等方面仍存在壁垒,数据跨境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四是产业开放能级有待提高,新兴服务贸易占比仍需提升,跨境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需进一步增强。

  二、对策建议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既是落实党中央赋予广东时代使命的必然要求,也是广东破解发展瓶颈、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服务全国对外开放大局的战略选择。

  (一)突出战略牵引,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开放新高地。应充分发挥大湾区“一国两制三关税区”的独特优势,在金融、航运、科创等领域推动与港澳规则“软联通”迈向更高水平。主动引领规则对接,支持三地携手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共同参与人工智能、低碳经济等新兴领域国际标准制定。借鉴前海合作区探索“港资港法港仲裁”的实践经验,在横琴、南沙等平台进一步扩大涉港澳商事纠纷适用港澳法律和仲裁的范围。前瞻性在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等地规划建设国际组织集聚区,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加速创新要素融合,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破除科研设备、数据、人才跨境流动障碍,形成开放与创新双轮驱动的良性循环。

  (二)突出制度先行,争做我国制度型开放的排头兵。要将制度型开放作为我省新一轮开放的突破口。引领标准接轨,大力鼓励我省企业、行业组织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制订或修订,健全与国际接轨的认证认可体系,扩大与主要贸易伙伴的互认范围。支持深圳华为、广州广汽等龙头企业,在5G通信、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广广州开发区“全球溯源中心”在数字经济规则领域的探索经验。聚焦重点攻坚,支持自贸试验区等在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管理、数字贸易便利化、绿色低碳标准互认、政府采购等领域率先开展压力测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

  (三)突出多元拓展,积极培育对外开放的新动能与新增长点

  面对外部环境变化,需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抓住举办APEC的有利契机,加速与亚太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对接,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品、跨境电商精品以及传统优势产业的优质商品更快地进入亚太市场。依托广交会、粤贸全球等平台,继续拓展东盟、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深度开拓中美洲等“全球南方”国家市场。优化贸易结构,结合我省产业优势,大力发展中间品贸易,创新“广东研发设计+RCEP区域制造+全球销售”等模式。抢抓新赛道机遇,积极培育数字贸易、绿色贸易、蓝色经济等新增长点,特别是支持广州、深圳等地抢占数字文化出海制高点,打造“全球微短剧出海之都”。借鉴深圳大疆、广州希音等企业通过数字化赋能快速拓展国际市场的成功经验,推动更多“粤品粤服务”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