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便利科研物资跨境流动,推动大湾区联合技术攻关的提案

2026-01-27 20:52:20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民进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在当前全球科技竞争加剧的“大科学时代”,科研要素高效流动是区域创新的关键。中美战略博弈背景下,以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科技变革给未来5年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粤港澳大湾区作为重要创新策源地,正从“物理聚合”迈向“化学融合”,但跨境科研中屡现试剂、设备滞留等“血栓点”,反映出传统通关与创新需求间的“制度性时差”。

  一、现存的问题和挑战

  (一)通关流程繁琐复杂,时效难保障。大湾区各地海关监管政策、申报表格与检验检疫标准不一,手续繁琐,易因填写错误或标准差异导致延误;科研物资(如特定生物样本、试剂)对运输时间和条件要求苛刻,通关环节的不确定性及节假日积压,严重影响其活性、质量与科研进度。

  (二)信息共享与协调机制不畅,查验标准待统一。涉及部门多,但信息共享平台缺位,科研人员难以及时获取通关状态,突发情况(如航班延误)信息无法快速传递。科研机构、物流、监管部门间沟通机制不完善,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监管问题,影响协同效率。

  (三)政策法规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应急机制不足。缺乏大湾区统一的科研物资通关法规,政策稳定性不足,各地在生物样本、试剂、设备等的进出口管制标准差异大(如同类病原体在内地与香港审批要求不同),易导致在途物资受阻;通关过程中的知识产权认定、保护及数据跨境流动(如内地《数据安全法》与香港隐私条例差异)存在漏洞与归属模糊问题,科研机构担忧泄露风险;对突发科研需求(如疫苗研发)缺乏快速通关预案,部分合理用途的科研用药品、医疗器械等因监管严格、企业资质限制,面临清关困难或时效过长问题,严重影响研发进程与成本。据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反映,该公司很多产品(单抗,双抗,ADC该公司自主研发的差异化靶向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3(HER3)ADC等)在国外很多医院展开临床试验,其产品通常是静脉输液的方式给药。出于用药安全性及法规要求,输液装置寄回国内时需做生物相容性的测试,目前遇到无法清关及清关时效长的问题,一方面导致了国外临床试验机构的投诉,另一方面增加了物资的采购成本(无法清关进来测试,可能需要额外去采购可以使用的输液器),再就是项目进程受到严重影响,对于后续项目的申办甚至申请上市的流程,造成极大的时间成本损失。

  (四)专业人才短缺,成本高企,中小企业参与难。既懂海关又熟悉科研的复合型人才匮乏,影响对特殊物资的查验审批效率。复杂流程与长时间通关推高了仓储、滞留及重复检测等运输成本,对资金有限的小型科研团队构成压力。绿色通道的预审资质、保证金要求亦使中小科创企业难以负担。

  二、完善科研物资跨境流动的建议

  (一)统一优化监管政策与流程,建立“一站式”服务。推动大湾区共同制定统一的科研物资海关监管政策与通关流程,简化并统一申报表格。借鉴上海自贸区、新加坡TradeNet“单一窗口”经验,建立大湾区统一的“一站式”申报平台(如“粤港科研通”),整合海关、检验检疫、运输申报,实现“一表申报、多区互认”,并可引入AI智能填单。推行“白名单+信用监管”制度,对高信用机构实施“先放后检”,设立科研专用快速通道(如24小时生物样本通道),参考上海张江经验压缩通关时效。设立集成各部门的专门通关窗口或服务中心。

  (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协调与数字化机制。建立跨部门(海关、物流、科研机构等)的跨境科研物资通关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通关状态、运输信息实时更新与共享。建立定期联席会议与紧急情况快速沟通渠道。构建区块链溯源平台,采用“一物一码”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并建立三地联动的应急响应数字沙盘系统,可推广香港科技园与深圳前海共建的“科研链”平台实现通关信息实时共享。

  (三)制定统一政策法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应急响应。制定大湾区统一的跨境科研物资通关政策法规,增强稳定性与可预期性,参考欧盟“科学护照”制度;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认定、保护与监管体系,创建“安全港”机制,明确跨境合作中知识产权归属规则,试点“科研物资通关保密舱”查验模式,借鉴新加坡、CERN实验室经验;制定针对突发科研需求的快速通关预案,设立应急物资清单,简化审批流程,对合理用途的少量科研用特殊物品提供通关便利。整合多方数据,开发智能风险预警与应急系统。

  (四)优化绿色通道,加强人才培养,降低成本门槛。降低绿色通道的预审资质与保证金要求,惠及更多中小企业。实施“湾区科研通关官”等专项培养计划,联合港澳高校开展培训,建立人员互派交流机制,培养复合型人才。打造大湾区科研物流枢纽网络,优化流程以降低仓储、滞留等成本。建设广-港-澳科研物资集散中心,发展“科研滴滴”共享运输模式等。针对中小企业,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政府提供如关税保函等担保服务,根据信用与风险降低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