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无陪护病房普惠化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健康广东的提案

2026-01-27 11:02:28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农工党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案  由

  无陪护病房是由医疗机构组织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依赖患者家属陪护,可有效缓解老龄、少子、空巢等人口结构形势下“一人生病、全家受累”的困境。根据《2024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统计,截至2024年末,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1031万人,占总人口的22%,老年人住院陪护需求较大。近年来,天津、浙江、福建等多地探索开展“无陪护”病房服务。我省深圳于2020年3月出台《高水平医院开展无陪护病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于2024年10月发布地方标准《医疗护理员评价规范》,在13家医院、46个病区试点,为我省推动高质量建设无陪护病房相关工作做出了积极探索。2024年5月,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在广州、深圳等8个城市47家医院率先开展探索。但相较于社会的迫切需求,我省的无陪护病房服务仍存在明显不足:

  一、试点推广存在“结构性失衡”

  目前试点地市的47家医疗机构共设立了260个免陪照护病区,覆盖率仅为13%;从机构类型来看,以三级甲等医院为主,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度低,而基层恰恰是老年慢性病患者集中、陪护需求最迫切的场景。另一方面,缺乏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卫健、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晰,未形成政策合力,且未建立试点成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医疗机构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制度配套不完善,患者经济负担过重

  一是“无陪护”病房目前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而大量需要基础陪护的Ⅱ级、Ⅲ级护理患者被排除在外。二是无陪护病房服务费用未纳入医保与长护险报销范畴,服务费用标准缺乏统一规范,给患者家庭带来较大经济压力。同时,全省范围内未建立统一的服务收费标准,各地、各医院收费差异较大,甚至出现隐性加价、捆绑消费等问题。三是缺乏针对无陪护病房的专项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医疗机构需自行承担护理员招聘、培训、管理等成本,且面临服务风险高、利润空间小的问题,主动推进的内生动力不足。

  三、专业医疗护理员队伍欠缺

  护理员是“无陪护”服务的核心力量,但当前准入门槛不统一,分层管理和考核体系缺失,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此外,薪酬依据不明,工作强度大、职业发展空间有限,导致高素质人才招聘困难;护理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专业技能参差,既难以满足患者陪护需求,又制约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建  议

  一、强化政策协同,推动试点均衡扩面

  一是建立试点成效评价体系,围绕服务覆盖率、患者满意度、护理员流失率等核心指标,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对考核优秀的医疗机构给予医保支付倾斜、荣誉表彰等激励。二是针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出台专项激励政策;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简化试点申报流程,将无陪护病房建设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挂钩。

  二、完善费用保障,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一是推动医保与长护险融合覆盖。将无陪护病房服务费用纳入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辅助护理费用报销范围,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对无陪护病房服务的覆盖政策,失能、半失能患者可凭评估证明直接享受长护险报销。二是制定全省统一收费标准。由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出台《广东省无陪护病房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按护理等级(特级、Ⅰ、Ⅱ、Ⅲ级)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禁止隐性加价、捆绑消费。

  三、建强人才队伍,筑牢专业支撑基础

  建议由省卫健委牵头制定《广东省医疗护理员准入与分级管理规范》,明确护理员年龄、健康状况、文化水平等准入条件,建立“初级-中级-高级”三级护理员分级体系,对应不同服务内容和薪酬标准,实行“持证上岗、按级定薪”。同时,整合医学院校、职业院校、医疗机构资源,建立省级护理员培训基地,开设基础护理、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等模块化课程,并打通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支持优秀护理员通过继续教育晋升为养老护理员、护士助理等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