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助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提案

2026-01-27 11:12:3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2025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美丽广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但当前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打造国际一流美丽湾区方面仍面临不少问题。

  1.规则衔接仍需进一步深化。粤港澳早在2005年就启用“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多领域、多方式、多层级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规则和机制的深度融合。然而,三地合作总体仍以协议、备忘录等行政性文件为主,关键复杂领域的规则衔接推进缓慢,如跨境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赔偿、联合执法与应急联动等制度尚未成型。

  2.“无废湾区”建设面临瓶颈。广东已形成相当规模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但呈现结构性过剩与区域不均衡并存的状况。港澳受土地与技术条件制约,对跨境转移处置需求较强。现行固废跨境管理程序繁复、周期较长,三地固废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不统一,“协同处置链条”不畅,影响“无废湾区”建设的整体成效。

  3.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尚存数字鸿沟。粤港澳三地监测指标、质控体系与数据格式不统一,如三地之间的海洋监测标准,香港采纳的是环保署内部的分析标准和美国环保部门的监测检测标准,澳门采用的则是我国颁布的HJ标准系统和广东的DB标准,跨境数据互审互认难以常态化,导致联防联控中的模型校准、联合会商与应急协同受限。

  建议:

  1.创新协同治理举措,深化关键领域规则衔接

  一是以粤港澳大湾区四大合作平台(横琴、前海、南沙、河套)为试点,深化粤港澳三地生态环境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探索试行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优先明确跨境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赔偿、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与信息共享等制度安排,争取在中央授权框架下先行先试。二是创新探索“湾区标准”系统对接。围绕工业废水、船舶与港口大气污染物、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重点领域,推动粤港澳三地在国家生态环境部主导下,分阶段发布统一技术标准与检测方法规范,并建立第三方认证与互认机制。三是健全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与争端解决机制。设立跨境环境公益诉讼与仲裁平台,完善证据互认与鉴定协作,形成“行政协作+司法衔接”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2.以互联互通为载体,夯实“无废湾区”发展根基

  一是建设大湾区固废协同处置数字平台。依托粤港澳政务服务云与跨境互联通道,整合固废产生、转移、运输、处置全链条数据,推行固废转移电子联单、车辆轨迹与设施负荷实时监管,形成“源头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闭环。二是优化综合利用与区域布局。在广深珠构建核心圈,在重大交通走廊布局动力电池、废塑料、废矿物油等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带,统筹布局跨地市焚烧、填埋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同时面向港澳释放协作能力,提升区域韧性。三是联合开展“无废细胞”创建活动,搭建“湾区居民生态共治平台”,通过碳普惠机制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依托粤港澳自然教育联盟,开展“无废文化”宣传活动,推广可循环物资租赁等共享模式。

  3.以数据共享为核心,建设智慧监管“一张网”

  一是借鉴深圳“智慧环保”、广州“生态大脑”经验,构建一体化的“美丽湾区”智慧生态环境管理平台。集成卫星遥感、海洋浮标、无人机走航与企业在线监测,构建“天地空人”一体化感知网络,应用人工智能开展溯源、预报与情景模拟,形成决策指挥中枢,服务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与应急处置全流程,提升大湾区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二是建立跨境数据共享与安全保障机制。推进大湾区生态监测非敏感数据资源共享共用,采用区块链存证与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确保依法合规、可控可用,实现“数据可共享、隐私可保护”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