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多层次长护险体, 破解失能老人照护难题的提案

2026-01-27 11:14:1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内容:

  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保障基本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截至2024年底,广东省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899万人,老龄化率达14.86%,预计2030年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相应持续增长,家庭照护负担日益加重。我省作为人口大省和经济强省,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构建完善的长护险体系并尽快推进全省覆盖,对破解我省失能老人照护难题意义重大。然而,目前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仍面临不少挑战:

  1.长护险基金筹资渠道单一,可持续性压力显著。作为参保人口大省和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地区,我省长护险基金筹资目前仍以医保基金划转为主。随着长护险覆盖面和养老需求的提升,基金池“穿底”风险累积,医保基金难以独立支撑全省范围内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产生的庞大且持续增长的资金需求。

  2.专业照护服务人才总量短缺,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截至2025年8月,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达4.7万人,其中养老护理员2.36万人,照护服务人才总量仍有较大缺口;另一方面,现有护理人员年龄偏大、专业技能不足、流动性极高,而护理职业社会认同度低、劳动强度与薪酬待遇不匹配,导致高素质、专业化年轻人才不愿入行,人员结构性矛盾突出,直接制约了长护险服务质量的提升与供给规模的扩大。

  3.商业补充保险市场发育不足,多层次保障体系存在短板。当前,我省乃至全国商业性长护险产品虽已面市,但与构建“社保+商保”多层次保障体系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巨大差距。产品同质化严重、定价偏高、条款复杂、公众信任度低,年保费规模与潜在市场需求极不匹配。商业保险的缺位,使得基本长护险保障之外的个性化、高品质照护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为此建议:

  1.创新构建多元可持续筹资机制,筑牢长护险制度运行根基

  一是确立财政、单位、个人三方共担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推动省财政设立长护险专项补贴,探索个人缴费与医保个人账户联动,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长护险,逐步降低对医保基金单一渠道的依赖。二是建立省级长护险风险储备金,从年度福彩公益金、财政超收中按比例提取,并探索基金保值增值投资渠道,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支付高峰,确保基金长期平衡。三是实行差别化费率与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地区老龄化程度、基金运行情况等因素,在省级统筹框架下允许各地市在基准费率基础上适度浮动,实现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系统培育专业化照护人才队伍,夯实服务供给核心支撑

  一是实施“南粤照护”人才引育专项计划。将养老护理员等照护人才纳入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和人才引进计划,大幅提高培训补贴标准,扩大职业院校养老护理专业招生规模,推动“订单班”培养,从源头上扩大人才供给。二是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吸引力与社会地位。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服务品质挂钩的薪酬指导价和等级津贴制度,推动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合理增长。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先进事迹宣传,提升职业荣誉感。落实积分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支持政策,稳定并壮大人才队伍。三是推动科技赋能,缓解劳动力资源短缺压力。支持研发和推广使用智能护理床、移位机、远程监测设备、养老机器人等适老化智能产品,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长护险支付范围。鼓励发展“智慧养老”平台,利用科技手段辅助日常照护、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一线人员的劳动强度。

  3.大力引导和规范商业保险市场发展,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

  一是引导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各类型商业长护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基本长护险保障范围相衔接、保费亲民、条款简洁的补充保险产品,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保障需求。二是对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长护险产品的个人,探索研究其缴纳的保费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政策,并鼓励企事业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长护险作为福利,有效激发市场潜在需求。三是深化“医养康护”产业协同,拓展商业保险服务内涵。支持商业保险公司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探索“保险+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四是强化市场监管与创新支持,建立商业长护险产品备案与信息披露的绿色通道,严厉打击销售误导、理赔难等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公众对商业长护险的信任度和购买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