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刘辉
内容:
2025年4月,省卫生健康委正式启动了省内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的试点工作。“免陪照护服务”作为缓解我国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家庭养老难题的一项重要民生措施,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一人住院,全家奔波”困境的有效途径,也有利于推动医疗机构探索由专业人员承担住院患者生活照护的服务模式。
工作开展以来,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等8个地市成为省级首批试点城市,并明确了服务模式和收费标准。但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换汤不换药、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百姓负担过重”等现象仍然存在。
为让这一项“惠民政策”真正转化成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建议:
一、出台多元化付费方式,降低群众经济负担。
目前,完全自费的单一付费模式制约着该项政策的普惠性。建议分步推进实施医保报销:第一阶段争取把免陪照护服务费用纳入“惠民保”等各地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第二阶段争取全省统筹将免赔照护服务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或长护险支付范围;第三阶段进一步探索政府对于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补贴办法,最终达到从“完全自费”过渡到“多层共担”的目的。
二、完善全流程监督管理,避免“换汤不换药”。
建议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研究制定统一的标准和流程,建立“内审外评扫码制”的全方位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内部审查、外部评价、扫码问卷等方式,强化监督效能。落实责任主体,厘清免陪招呼服务各方职责边界:即医院承担起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过程中的管理监督义务,将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投入、收费标准以及服务质量纳入医院管控范围,坚决防止出现“换汤不换药”的情形发生。
三、拓宽服务覆盖面,满足多样化的照护需求。
在巩固好原有特级、一级照护患者的照护服务对象的基础上,适度扩展至一部分确实存在照护刚需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二级照护患者,如高龄老人、失能患者等,打破原先按照不同等级划分服务对象的局面,做到从“看等级”到“看需求”的转换。进一步完善照护服务,增设更多人文关怀类技能培训课程,培养一批具备心理抚慰能力的专业照护员队伍,并鼓励组建一支志愿团队,采取“专业照护员加志愿者”的形式开展照护工作,填补因子女不在身边而产生的精神空缺。
四、加大科普力度,保证群众自由选择的权利。
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推介典型事例,增加人民群众对该项工作的了解度和认可度。秉持“自愿参与”的基本原则,切实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切勿让本意良善的好事变质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