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大力推进普惠型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2026-01-27 21:27:0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兰建锋

  内容:

  我省虽然人口规模大,整体较为年轻,但同样面临老龄化速度加快的严峻挑战。截至2024年底,广东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789万人,老龄化率达17.46%。预计2030年将突破20%。

  发展普惠型养老产业意义重大:一是落实国家战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需要。一方面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央近年已出台系列政策,我省需积极应对抓好落实。另一方面普惠型养老是养老服务体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二是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的需要。银发经济是一片蓝海,目前我国规模约7万亿元,2035年将达30万亿元,普惠养老产业发展作为银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经济发展重要的增长级;三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需要,养老服务与教育、医疗一样,是重要公共服务供给,是吸引人才的重要抓手。

  我省在发展普惠性养老产业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认为养老是社会的负担,需要大规模的财政投入。随着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活力健康老年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

  二是顶层设计不足。民政部门重点做好养老事业,而对老龄群体多样化需求所带来的产业机遇,没有很好的进行顶层规划和安排。

  三是政策体系滞后。普惠性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滞后,无法引领产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四是市场主体培育不够。目前市场型养老产业有企业涉足和探索,而普惠型市场主体很少,缺乏指导和培育。

  五是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城市规划中存在“重幼轻老”现象。全市养老服务中心面积普遍不达标,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

  二、建议

  (一)构建普惠养老新格局,打造颐养广东品牌

  一是要顶层设计将养老产业发展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保障型兜底、市场型开放、普惠型支持”的原则科学编制我省养老发展规划,大力培育发展普惠性养老产业。二是要高位统筹推动我省普惠型养老产业发展。要健全协调沟通机制,明确普惠型养老产业发展涉及的民政、发改、财政、卫健、医保、住建、自然资源、人社等部门职责和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高效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关键堵点。三是要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立足9073模式(90%居家、7%社区、3%机构),着力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服务格局。推动养老机构与社区居家服务双向融合、资源共享,促进专业护理、医护支持进社区。深化医养结合,引导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两院一体”或毗邻建设。

  (二)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为普惠型居家养老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完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理和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情况检查,已建成居住区未达标的,通过补建、置换、租赁等方式补齐。二是创新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借鉴苏州市的先进经验,选定保利、万科等物业小区试点物业与养老融合发展模式,鼓励和引导物业盘活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设施,改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拓展辅具租赁、维修、家政、文旅等增值服务。支持社区物业发挥贴近住户的优势,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三)多元主体拓展惠民服务供给,分层满足银发群体需求

  一是完善省级资源整合智慧平台。升级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引入养老市场资源、合作供应商等各类市场主体,全链条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普惠型智慧养老体验中心,打造沉浸式消费体验空间。二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上门服务清单、标准和价格形成机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监管职责。开展居家养老照护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拓展健康监测、康复理疗、技能辅助等智慧化居家应用场景。三是拓展养老服务新兴业态。借鉴苏州广电老年大学的先进经验,依托各市老年大学打造老年教育服务品牌,拓展文娱、文旅等消费业态。支持文旅企业围绕康复疗养、旅居养老等开发跨区域旅游精品线路,打造特色康养旅居目的地。

  (四)以智慧养老驱动制造升级,激活银发经济产业新动能

  一是推进智慧养老产品品牌化发展。加强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慧养老设备的创新研发,并推动形成智慧健康产品应用示范。二是探索建立养老服务项目孵化基金。与华为、腾讯、百度等科技头部企业对接探讨合作意向,通过政府、国有资本投入资金和资源,科技头部企业等社会资本注入资金等方式推动基金项目的落地,推动智慧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健全人才培育机制,输送专业服务生力军

  一是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民政部门牵头联合人社、财政、发改、卫健等制定养老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鼓励职业院校,加大老年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二是完善职业培训机制。鼓励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院校合作设立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订单式培养,实现供需精准匹配。三是提高养老护理职业吸引力。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的薪酬待遇,将养老护理员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给予住房、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定期选树“最美养老护理员”,树立养老护理行业模范典型,提升养老服务社会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