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于加良
内容:
案由:
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总数已超过8400万人,广东省更是达到约960万人的庞大规模,成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但其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严峻挑战:
1.劳动关系认定困境;
2.社会保障覆盖不足;
3.相关权益保障不足;
4.职业风险高;
5.维权成本高;
建议: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权责利关系推动地方立法先行先试:建议由省人社厅牵头,联合省司法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条例》。核心是明确“第三类劳动者”的法律地位,界定其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创新社会保障机制,实现精准有效覆盖1.全面推行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强制推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险”。采用“平台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筹资模式,破除与传统劳动关系的捆绑。保障范围应覆盖工作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伤害,并简化认定和理赔程序,确保“伤者有所赔”。2.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深化“社保服务进银行”等合作模式,增设便捷参保网点。依托“粤省事”等数字平台,打造“灵活就业社保专区”,提供参保登记、缴费测算、待遇申领等“一站式”线上服务。探索打破户籍限制,允许持有居住证并稳定就业的劳动者在就业地参保。3.探索“个人社保账户”制度:研究建立以个人身份为核心的社保账户,实现社保权益的累积计算和跨地区、跨平台无缝转移接续,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三)强化监管治理能力,规范平台用工行为1.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由省政府统筹,建立由人社、市场监管、税务、医保、交通、司法、网信等部门组成的“新就业形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政策协调、数据共享、联合执法和争议协同处理,彻底打破“数据孤岛”和“监管真空”。2.实施基于大数据的智慧监管:建设“广东省新就业形态用工监管服务平台”,强制要求主要平台企业接入数据接口,实现对劳动者注册、收入、工时、订单、轨迹等关键信息的动态监测。由资深劳动者构筑行业内的底层逻辑,运用大数据分析识别超时工作、收入过低、区域风险高等异常情况,实现精准预警和主动干预。3.强化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平台在劳动者权益保障上的首要责任,禁止诱导或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户等规避用工责任的行为。将平台规范用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与市场准入、政府采购、金融信贷等政策挂钩,实施联合激励与惩戒。
(四)赋能劳动者与优化服务,畅通维权救济渠道1.支持行业工会建设与集体协商: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创新入会方式,大力推动在新就业形态行业建立工会或劳动者协会。支持其代表劳动者与平台或行业协会开展集体协商,就劳动定额、计价规则、休息时间、奖惩办法等涉及劳动者核心利益的事项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协议。2.构建一站式维权服务网络:整合现有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会帮扶等资源,在“粤省事”平台开设“新就业劳动者维权专区”,提供在线咨询、调解申请、仲裁申请、法律援助于一体的线上服务。开放留言端口,利用大数据收集提炼核心问题,由专业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讲解。线下在劳动者聚集区设立“劳动者驿站”,兼具休息、饮水、充电、普法、维权指引等功能。3.提供精准化的能力提升服务:人社部门联合平台企业、职业院校,为劳动者提供免费在线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知识教育和法律常识普及,开放留言端口,利用大数据收集提炼核心问题,由专业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讲解,提升其就业竞争力、风险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
(五)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打造广东特色就业生态1.鼓励发展规范化的用工平台:支持平台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探索既能保障劳动者权益又能保持业务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对在社保缴纳、算法公平、收入保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平台,给予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政策激励,树立行业标杆。2.规划建设新型灵活就业集聚区:借鉴浙江“数字游民公社”、四川“创客社区”等经验,结合广东省产业布局和区域特色,在条件成熟的区域规划建设“大湾区数字人才社区”、“线上工作者创新园”等新型集聚区。配套提供低成本办公空间、高速网络、公共服务和交流平台,吸引数字游民、自由职业者聚集,形成产业生态,带动本地消费和创新发展。3、实施"三链融合"工程: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链为依托,建设"数字技能认证链"(对接腾讯、华为等企业认证体系)、"灵活保障服务链"(推广订单社保与粤省事维权直通)、"特色产业集群链"(培育跨境电商、无人配送等10个新业态示范区),通过"粤工惠"平台实现三链数据互通,2025年前形成覆盖200万劳动者的"技能-就业-保障"闭环生态,打造全国新就业形态高质量发展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