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梁颂衍
内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的建设,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而推进的重大国家战略。该方案明确提出要“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高地”,并特别强调“推动符合条件的澳门等境外专业人士在合作区便利执业”。同时,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定位,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紧密结合,为专业服务“走出去”提供了顶层设计支持。
建筑业是澳门的优势专业服务领域之一。业界熟悉国际规则、精通多种语言、拥有广泛的葡语国家市场网络及项目经验。澳门建筑专业融入合作区发展,具有双重战略意义:
• 对内融合:是落实“一国两制”、推动琴澳一体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专业服务规则衔接的具体实践,能为合作区建设引入国际化设计资源,提升城市质量。
• 对外出海:能以合作区为基地,发挥澳门的独特桥梁作用,将中国的建设标准、设计能力与工程管理经验,通过澳门专业人士的网络与信誉,系统性地推向广大的葡语国家市场,成为国家建筑服务“走出去”的创新支点。
为构建“融入合作区、联动出海”的双轮驱动模式,提出以下三点具体建议:
建议一:深化资格认可与服务,构建“一站式”执业支持体系
• 1.1 优化并公开认可流程:
o 提请由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牵头,协调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建厅及澳门土地工务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并发布《澳门建筑专业人士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指引手册》。内容应涵盖全部申请流程图、材料列表标准模板、各环节办理时限承诺及咨询渠道。
o 平台建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站式服务平台”中开设“港澳专业人士执业服务专区”,实现在线提交、进度查询、电子证照下载等功能。
• 1.2 建立系统化培训与咨询机制:
o 由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联合澳门建筑师协会等专业团体,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内容覆盖内地核心建设法规、GB标准图集解读、规划报建实务等。
o 常设服务:设立“琴澳建筑专业服务法律技术咨询窗口”,为跨境执业者提供常态化政策与技术咨询。
• 1.3 组建常态化行业交流组织:
o 支持成立“琴澳建筑师联合专业委员会”,作为两地专业人士技术交流、标准研讨、纠纷协调的常设平台。
建议二:研究建立合理的报酬协调与市场激励机制
• 2.1 发布跨境服务收费参考指引:
o 提请合作区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在充分调研琴澳两地市场实际成本与收费水平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合作区内涉及港澳专业服务的项目设计收费参考指引》。该指引可在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框架下,考虑跨境服务的附加价值与国际惯例,提供更具弹性与竞争力的建议区间。
• 2.2 在政府项目中体现价值认可:
o 建议合作区在政府投资或重点项目的设计招标中,对“引入国际先进设计理念”、“具有葡语国家项目经验”等给予评审加分,从需求侧肯定其独特价值。
• 2.3 探索财税与人才奖励政策:
o 研究对在合作区设立机构并成功牵头或参与“出海”项目的澳门建筑师事务所,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或将其核心人员纳入合作区高端人才奖励计划。
建议三:搭建“琴澳联动•设计出海”在线线下一体化平台
• 3.1 设立实体展示与国际交流中心:
o 建议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提供支持,在横琴设立常设的“琴澳国际建筑与工程服务中心”。中心内设:
§ 澳门/国际案例展区:展示澳门建筑师在葡语国家及其他国际市场的建成作品。
§ 中国标准与技术展区:以多语种(特别是葡语)展示中国建筑标准、绿色技术及优秀工程案例。
§ 商务对接与会议区:用于举办项目推介会、商务洽谈。
• 3.2 建设数字化“设计出海”云平台:
o 开发专属平台,具备以下功能:
§ 双向数据库:可检索澳门建筑事务所及其国际项目经验;同时可查阅主要葡语国家的投资项目信息、政策法规摘要。
§ 在线合作对接:“走出去”中资企业可发布项目需求,澳门事务所可在线应标或提出合作方案。
§ 知识库:提供葡语国家建筑规范导读、合同模板提示、风险案例分享等。
• 3.3 组织常态化跨境与出海推广活动:
§ 对内活动:定期举办“琴澳建筑设计周”、“中资企业出海项目专场对接会”。
§ 对外活动:组织“澳门•横琴联合推介团”,赴葡语国家进行专业服务推介;邀请葡语国家政府部门、商会及企业来合作区考察等。
推动澳门建筑专业人士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为支点,实现“深度融合”与“协同出海”,是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目标的创造性落实,也是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具体行动。通过构建完善的执业环境、合理的市场机制以及强大的双向服务平台,将合作区打造为中国建筑设计与工程服务走向葡语国家市场的“前沿总部”和“服务枢纽”,实现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与专业成长的多赢格局,助力国家高质量发展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联名人:崔志涛,廖力嘉,陈少清,陈显康,叶真,伍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