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粤东西北地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

2026-01-27 21:27:45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陈彩英

  内容:

  案由:近年来,时有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祸事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重大。由于我省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显著,在粤东西北地区,精神卫生防治人员(以下简称“精防人员”,涵盖精神科执业医师、精神科护士、公卫医生/防保医生、社区精防工作者等)配置不足、人才流失严重、工作任务繁重、责任压力大、心理负荷突出等情况尤其突出。

  比如精神科执业医师总量不足且地域分布不均问题:目前,广东省拥有精神科执业(含助理)医师六千余名,面对超过1.2亿的常住人口,全省精神科医师的配置密度处于较低水平。医师资源在地域分布不均衡,绝大多数精神科医师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的大型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疗机构中,而粤东西北等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则资源显著匮乏。以茂名市为例,茂名市常住人口625.23万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6万余人,全市共有137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126间已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全市现有精神科执业(含执助)医师508人,专职精防人员约220名。由此可见其精防人员严重不足。

  建议:

  1、在省内医科院校设立面向粤东西北地区的“精神卫生定向培养”专项计划 专培计划优先招收当地优质生源。对入选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同时在奖学金评定上予以倾斜。学生录取时须与生源地县(区)卫生健康局及培养高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返回生源地指定的精神卫生机构服务不少于6年(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在粤东西北地区进一步加大精神卫生人才引进力度 粤东西北地区适当放宽精防人员招聘条件。卫生局赋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多用人、招聘自主权,对精神科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可依据岗位实际需要,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吸引更多具备专业素质的人才加入基层精防队伍。

  3、进一步完善粤东西北地区精神卫生财政投入机制 建议参考东莞精神卫生职业津贴制,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可持续经费保障体系,财政资源适度向精神卫生机构及精防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