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吴正丹
内容:
一、案由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要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久久为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努力打造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文化强区”和“旅游强区”的重要路径。
在此背景下,建议以“湾区有戏”为统一品牌和综合入口,建设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剧场演出信息与文旅服务一体化宣传展示平台,系统整合演出资讯、票务信息与旅游服务资源,着力解决当前观众“看演出缺少集中参考”的现实问题,切实提升湾区文化消费便利度和城市群综合吸引力。
通过平台建设,实现观众“找得到、买得了、去得成、玩得好”,有效降低观演决策成本;推动城市“有戏可看、有客可来、有消费可留”,带动夜间经济与周末经济发展;促进优质原创作品、中小剧场和非遗戏曲“可见可达”,提升文化内容的传播效率与转化能力,进一步塑造具有湾区辨识度的文化共同体形象,增强粤港澳大湾区的文化认同与国际影响力。
二、现状与问题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演艺市场总体活跃,剧场演出、演艺新空间、音乐节及各类公共文化活动供给充足,但从观众端看,仍存在较为突出的结构性问题:
(一)演出信息高度分散,缺乏统一权威入口。演出资讯主要分散于各剧院公众号、票务平台、媒体账号及旅游网站,发布口径不统一、更新节奏不一致,观众难以进行“一站式查询”和横向比较。
(二)跨城观演成本较高,文旅链路衔接不畅。观众在进行“看一场戏+住一晚+逛一圈”的跨城观演时,需要分别查询演出、购票、交通、住宿、景点与餐饮信息,缺乏以观演场景为核心的整合式服务。
(三)优质演艺资源聚合不足,公共传播效能有限。不少中小剧场、演艺新空间、青年创作项目、非遗戏曲和驻场演出缺乏稳定曝光渠道,城市之间尚未形成联动宣推机制,整体传播合力有待加强。
(四)数据标准不统一,服务体验稳定性不足。演出日历、开票信息、退改规则、座位图、入场须知等关键信息缺乏统一规范,影响观众决策效率和消费信心。
三、建议
建议以“湾区有戏”为区域公共文化品牌,着力构建集“演出信息总入口、文旅消费总导航、湾区演艺传播总窗口”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形成“查演出—购票—出行—住宿—游玩—消费—评价”的闭环服务体系,推动演艺与文旅产品协同创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文化消费新名片。
(一)建设“湾区有戏”一体化平台,提供权威、集中、可用的演出信息服务。统一建设覆盖湾区各城市的演出数据库和演出日历,系统汇集剧院、院团、演艺新空间、音乐厅及驻场演出信息,形成可检索、可订阅的“湾区演出总日历”。同步建立演出信息发布标准,明确时间、地点、票价区间、开票时间、演出时长、适龄提示、退改规则、交通指引、无障碍服务等要素,提升信息权威性和可信度。通过网站、小程序和APP等多端发布,并接入政务新媒体和城市文旅平台,实现按城市、类型、档期、人群等条件的便捷筛选。
(二)以“演出+旅游”场景为核心,打造可购买、可落地的文旅融合产品。围绕观演需求,联合文旅企业、交通和住宿机构,推出“门票+交通+住宿+景点/餐饮”等组合产品,形成“周末一城一戏”“一程多戏”等主题线路。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演艺档期,策划推出“湾区戏剧季”“演艺周”“驻场推荐”等专题栏目,形成全年持续供给。围绕剧场周边打造“观演动线”,整合餐饮、夜游、非遗体验和城市漫步资源,推动“看完戏再逛一圈”的消费模式。
(三)推动跨城协同与资源共享,形成湾区演艺公共传播机制。建议由湾区文旅主管部门牵头,联动各市文旅部门、演出行业协会、重点剧院院团及票务平台,共同参与平台建设与数据维护,形成协同工作机制。统一“湾区有戏”品牌形象和传播口径,推动演出项目“共推共宣”,提升中小剧场和原创作品的曝光度。同步设置繁体中文和英文版本,完善入境观演指引,促进港澳与内地观众的双向流动。
(四)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营+平台合作”的建设模式,确保平台可持续运行。由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将平台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和文旅融合发展体系,在政策支持、数据协调和品牌授权方面给予保障;引入专业运营团队,实行“基础服务公益化、增值服务市场化”的运行方式,通过文旅线路、品牌合作、主题活动等方式降低长期财政压力;加强与票务、交通、酒店、支付和城市服务平台的接口对接,实现信息权威、交易顺畅、服务闭环。
(五)强化公共服务属性,提升观众体验与城市温度。完善观众友好功能设置,如开票提醒、同城推荐、智能选座提示、退改规则提示、无障碍与亲子友好指引、演前入场清单等。建立信用与评价机制,对信息发布、演出变更和服务质量进行提示与记录,增强消费信任。设立公益票、学生票和老年票信息专区,推动优质演出资源更广泛地惠及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