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珠江口沿岸城市污染协同治理,改善珠江口海域水质的提案

2026-01-27 21:27:38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张华

  内容:

  一、提案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特别关注珠江口美丽海湾建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要持续深化粤港澳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共建珠江口美丽海湾,推动珠江口近岸海域协同治理。

  珠江口是珠江流域的入海口,其水质状况直接影响深圳西部海域。调查研究显示,深圳西部海域受珠江口上游来水影响较大,枯水期和丰水期上游无机氮输入分别是本地入海河流输入的2.3倍、5.9倍;按口门通量计算,珠江口“四大口门”(虎门、蕉门、洪奇沥和横门)的陆源输入,在深圳西部海域总氮负荷中占比超95%。仅靠深圳本地治理,深圳西部海域水质难以全面改善,需健全区域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协同推进珠江口上下游入河入海污染减排,以高品质海洋生态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政策建议

  一是完善协作机制。建议以共建融合创新美丽湾区为指引,加强珠江口沿岸城市污染协同治理,建立统筹协调、定期会议、对接联络、信息共享和协议执行五大合作机制。推进珠江口沿岸城市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应急、海漂垃圾防治等领域深度合作,建立红树林保育保护合作机制,健全珠江口海域水质改善专家咨询机制。

  二是实施统筹治理。建议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以总氮污染控制为重点,因地制宜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强化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治理,加强船舶港口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一体推进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积极应对赤潮等生态灾害,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

  三是加强改革创新。建议创新“河流-河口-海域”生态环境评价和管理机制,持续完善评价方法并开展长期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河口型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估的重要依据,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美丽海湾与海域治理的标准衔接与统一,加快打造环珠江口“黄金内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