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广东新型城镇化路径,促进县城“产城人地钱”协同的提案

2026-01-27 21:27:36 来源:广东政协网

  提出人:邓毛颖

  内容:

  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广东57个县(市)面积广、人口多,多位于粤东西北,是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在“百千万工程”引领下,全省县(市)城镇化率增长至45.8%,经济规模增长至1.69万亿元。但作为县域经济和要素配置的引擎,县城建设仍存在不足:

  一是产业引擎不足,制约提质增效。全省有40.35%的县(市)经济总量不足200亿元,其县城普遍缺乏承接重大项目的连片产业园区,多数处于中低端产业环节。全省县(市)平均规上工业企业数量为江苏、浙江的20%左右,企业产值则不足20%。现有产业协同多依赖行政驱动,市场化的产业链联系不紧密,如广清合作区对英德、佛冈的带动仍不显著。

  二是服务功能和人居品质存在短板。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缺失,截至2024年初,粤东西北仍有多个地市存在三甲医院空白县,优质公共服务和商业匮乏。大量居民自建房和老旧小区普遍品质不高,存在安全隐患、设施老化等问题。县城“千城一面”现象突出,公共开敞空间供应不足。

  三是人力资本持续流失。全省县(市)城镇化率比江苏、浙江仍有约15%的差距。受珠三角“虹吸”,2023年广东县城常住人口净减少10万人。人口结构加速老化,根据七普数据全省县(市)均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劳动人口较2010年减少了244.7万人。

  四是空间保障与利用效率双低。全省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的县级产业园数量仅占总数的1/3,且高度集中于少数6个县城。已批产业用地存在大量闲置,县城开发区内厂房平均空置率高达12.7%。

  五是财政保障弱,市场融资渠道窄。2024年县(市)的财政总额仅占全省的5.8%,远低于其他省普遍的30%,高度依赖上级转移支付。广东县属国企发行债券规模仅1334亿元,国企AA级以上数量仅43家,均远低于江苏和浙江。

  为此,提三点建议:

  一、分类施策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城市化地区县城加快承接核心城市的功能疏解。深度融入都市圈,主动对接核心城市的产业、科技和人口功能。按全域城镇化的要求高标准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强化联城带农的中枢转化作用。强化县城及副中心镇的服务功能,系统性补齐商贸物流、职业教育、区域医疗等短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打造生态价值转化的核心载体。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引导人口和公共资源向县城适度集中。精塑县城山水人居环境,完善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服务配套设施。对于基础条件不足的,可探索共建共享服务设施的“城镇联合体”模式。

  二、构建“产、城、人、地、钱”协同发展措施体系。因地制宜构建现代化县城产业体系,城市化地区县城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省级开发区和“专精特新”企业;农业和生态地区县城集中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布局生态旅游集散、森林康养特色产业。建设功能完善、宜居韧性的高品质县城,鼓励组建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实施三甲医院“组团式”帮扶县级公立医院。完善以人为核心的配套政策与服务,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创造非农就业岗位,支撑县城打造人口集聚中心,支持县城在珠三角高校挂牌成立“引才联络站”,探索人才“异地孵化”。多措并举创新空间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系统整合县城内低效的闲置用地零碎图斑,优先整备成为成片连片的产业导入区,推广“标准地”供应模式,事先明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等核心指标,实现“拿地即开工”。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体系,建立健全与县级政府事权相匹配的财力保障长效机制。提升县级国企市场化融资能力。探索将县城周边的土地、矿产、林业碳汇乃至低空空域等资源整合开发。

  三、深化政策协同与保障机制。一是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向县城精准放权赋能。建议省级层面出台新一批下放至县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围绕产业项目审批、规划局部调整、资金统筹使用、人才自主引育赋予县城更大的发展自主权。二是建立省级统筹的政策集成与协同机制。探索建立省级县城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由省指导县城按需组合产业、人口、土地、财政形成“综合政策包”。三是建立差异化的考核激励与动态监测体系。城市化地区县城应重点考核工业发展和创新转型;农业县城考核现代农业发展和服务农村效益;生态县城考核生态保护与生态价值实现。探索建立县城发展动态监测评估平台,并将评估结果与省级财政奖补、用地指标分配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