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作为律师,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履职数年来一直立足法律领域,递交了不少颇有分量的提案和建议。今年,朱征夫继续关注防止冤假错案,他一口气带来9个提案,均与此有关。
据朱征夫透露,这些建议包括: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要慎重、严格言词证据的采信标准、降低非法证据排除的门槛、侦查机关不宜在案件判决前搞立功授奖、扩大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试行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创造条件让法官敢于依法作无罪判决、少安排法官开会,以及适时批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
“我国法院作无罪判决的比例非常低。这么低的无罪判决率,违背了司法工作的常理,同时也意味着可能许多依法应当判无罪的案件被判了有罪。”最高法院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各级法院共宣告1039人无罪,比上年度增加261人。此前,记者统计各省高院工作报告后发现,2015年,宣告无罪人数相对较多的河北和广东无罪判决率仅为0.18%和0.06%, 江苏、福建、贵州、重庆等地的无罪判决率甚至低于2014年0.07%的全国平均水平,中国无罪判决情况继续处在低位。
对此,朱征夫建议要创造条件让法官敢于作无罪判决。首先,要保障法官职业的稳定和安全。法官一经任用后,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也不得被随意调离原来的审判岗位。同时还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好法官的人身安全,建立扎实有效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法官的收入水平应该与律师看齐。”朱征夫表示,广州律师平均年收入大概在30万元左右,法官也应该达到这一水平。而对于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不仅要重视他们的物质保障,也要注重保障他们的工作环境甚至人身安全,“威胁法官其实就是威胁全社会的法治。对法官的保护,其实是对依法治国的尊重,对那些辱骂甚至进行行动上威胁的行为,应当给予制裁。”
此外,还要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用好人民陪审员制度等。他强调,还应提高社会和公众“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法律意识。媒体在案件判决前尽量少讲“犯罪故事”,避免煽动社会情绪,特别是被害人家属的情绪;如果报道也应该反映控辩双方的观点,而不能只讲控方意见;媒体要避免在法院判决前先下结论;报道、转播公开审判要注意保护被告人的人格尊严。